按照教育部规定美术类专业本科招生,2011年贵州省考生专业成绩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其他各艺术类(含美术专科)合格生源与招生计划原则上按4:1以内的的比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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