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平面设计)专业介绍
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平面设计方向为我校艺术类专业,具有素质齐整的师资队伍,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本专业方向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并在学生修业期间为其打下良好的文史基础,使学生在择业时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及宽容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致力于培养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创新思维,通晓视觉传达语言,熟练掌握数字设计工具与技能,能够独立从事各种平面设计和创意表现的专业性人才。毕业生能在专业设计机构、平面及网络媒体、出版行业、广告公司及企业企划部门从事各类印刷品设计、网络媒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广告创意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包装设计、以及设计管理等工作。
二、培养方向
本专业方向重点培养学生自由创新的思维方法和独立的专业操作技能,重视学生实际能力的教学与训练。本学科设有综合性的艺术工场、文化创意工作室、专业展馆等实践基地,给学生提供良好的操作平台。本专业方向的特色在于,借助文化与传媒学院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新闻学、广告学等专业之间相互融合支撑的优势,在注重学生实践技能训练的同时,赋予学生扎实的文史功底,涵养充盈的人文精神,以期本专业方向的学生具有宽阔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以迎接社会的多样化选择。
三、课程主干设置
史论基础课程 |
专业基础课程 |
专业课程 |
其它课程 |
||
美术史 |
素描 |
创意图形 |
字体设计 |
版式设计 |
影视创作 |
设计史 |
色彩(I、II) |
装帧设计 |
招贴设计 |
商业插图 |
书法与国画 |
艺术概论 |
构成 |
VI设计 |
包装设计 |
广告摄影 |
广告学 |
工艺美术史 |
图案(I、II) |
印刷与输出 |
网页设计 |
界面设计 |
陶艺设计 |
图像传播 |
摄影基础 |
设计管理 |
动画创作 |
新媒体艺术 |
中国传统文化 |
四、学制和学位
艺术设计专业平面设计方向,学制4年。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书法)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在思想道德、业务文化、身心素质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旨在培养以书法研究、创作为主,兼具经济、管理能力的艺术品制作、经营与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经过该专业的培养和基本技能训练,能在社会团体、学校、文化艺术部门、博物馆、拍卖行业及广告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书法艺术研究、教学、创作、艺术管理以及艺术品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培养方向
本专业方向重点培养学生的文史功底和书法创作、研究的基本能力,重视学生实际能力的教学与训练。本学科设有综合性的艺术工场、文化创意工作室、美术馆、中财大画院等实践基地,给学生提供良好的操作平台。
本专业方向的特色在于,依托中央财经大学的优势学科,让学生掌握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知识,能够很好的与书画结合,促进书画投资经营领域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借助文化与传媒学院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之间相互融合支撑的优势,在注重学生实践技能训练的同时,赋予学生扎实的文史功底,涵养充盈的人文精神,以期本专业方向的学生具有宽阔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以迎接社会的多样化选择。
三、课程主干设置
史论基础课程 |
专业基础课程 |
专业课程 |
其它课程 |
||
中国美术史 |
楷书 |
书法史 |
古代书论 |
古代汉语 |
市场调研 |
中国古代文学 |
行书 |
文字学 |
书法概论 |
碑帖学 |
文化产业概论 |
艺术概论 |
隶书 |
诗词创作 |
篆刻 |
名家书法研究 |
博物馆经营管理 |
国学概论 |
篆书 |
艺术品投资与经营 |
书法论文写作 |
书画鉴定与收藏 |
文化市场营销学 |
图像传播 |
草书 |
现当代书法研究 |
艺术创作方法论 |
国画 |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
四、学制和学位
艺术设计专业书法方向,学制4年。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2011年艺术设计专业分为平面设计和书法两个方向,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参加全国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艺术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艺术类招生的报名、测试、资格认定等工作。艺术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接受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 |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学费 |
招生地区 |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 |
25 |
本科 |
四年 |
文理 |
10000元/学年 |
只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共6个省市。 |
艺术设计(书法) |
15 |
本科 |
四年 |
文理 |
10000元/学年 |
只面向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共5个省市。 |
如果国家调整2011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
(二)所报专业(含方向)属于省统考测试范围内专业的,须参加省级招生考生机构组织的统一测试并取得省统考合格证。
(三)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无色盲色弱,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四)只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未在规定范围内省份的考生填报无效。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陆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并选择进入“艺术类”,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所有专业及方向均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网上缴费:考生按照系统提示在网上完成考务费的缴纳,报到现场不收取考务费。费用缴纳后,概不退还。
(三)打印申请表及测试通知书: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打印《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申请表》及《测试通知书》。
(四)现场确认:考生本人持《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申请表》、《测试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参加省统考的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进入报到现场进行现场确认。
(五)测试:
1、测试内容及分值
专业名称 |
科目 |
分值 |
时间 |
补充说明 |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 |
素描 |
300分 |
3小时 |
|
创意色彩 |
450分 |
3小时 |
以色彩的表现方式体现创意设计 |
|
艺术设计(书法) |
临帖 |
300分 |
60分钟 |
楷书(指定);用纸:四尺三裁竖式 |
创作 |
400分 |
90分钟 |
指定; 用纸:四尺整纸竖式 |
|
面试 |
50分 |
|
书法基础知识与文史常识 |
2、考点设置
我校2011年只在北京地区设置考点。
地点: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六)确认资格:根据我校专业考试结果提出艺术类候选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确定艺术类资格名单。
(七)名单公示:艺术类资格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的同时,及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省招办审核公示。
(八)寄发合格证书:公示无误的考生,我校将寄发《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比例为招生计划的4倍。
五、录取办法
(一)获得《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同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生源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
(二)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考生所在省、市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市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艺术设计(书法)专业考生的语文、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四)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将其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和专业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五)艺术类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招生计划数为0,合格考生仍可报考。录取时将所有招生计划数为0省份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和专业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预留计划数排序录取。
六、入学
(一)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艺术设计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艺术类招生工作。
(二)艺术类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八、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2月5日
2、网上缴费时间: 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2月5日
3、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2月12日
4、测试时间:2011年2月13、14日,具体见下表:
专业名称 |
测试时间 |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 |
2011年2月13日 |
艺术设计(书法) |
2011年2月14日 |
九、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288332(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文化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10-62288028(平面设计方向),010-62288642(书法方向)(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纪检监督电话:010-62288223(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1
学校网址:http://www.cufe.edu.cn
我校将于2011年1月15日后进入寒假假期,届时可以通过zsb@cufe.edu.cn与我们联系
十、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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