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11-02-19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文化书籍
51美术报考指南  美术志愿填报  

    (一)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美工设计类专业的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我区在录取时艺术考生不分文理科,按文理科同等对待统一划定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院校在录取时须将文科艺术和理科艺术考生同等对待,按公布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规则不分文理科统一择优录取。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经教育部批准可参照独立设置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相关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的分数线须在录取前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其他院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我区统一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区内考生时,各专业须选择以下4种模式之一来确定该专业投档考生的录取规则排序顺序,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只能择其一种模式。

1、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按专业考试成绩乘40%与文化课成绩乘6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区内高校录取艺术类考生,要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前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可以从后一专业未录取考生中录取。

(四)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考生志愿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必须在我区投放的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在我区规定的 时间内择优录取,并在我区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录取软件上载录取结果。录取结果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 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五)艺术类、美工设计类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旗县(区)招生办和原毕业学校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领取纸介质档案,入学报到时交录取院校。

声明:以上整理自(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返回51美术网,查看更多>>
院校大全 各省艺考 美术报考指南 艺考文化课高分冲刺
北京院校 985高校 美术报考神器 九大美院
找画室锦囊 艺考文化课高分冲刺 美术联考没过怎么办 画室大全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热门阅读

查看更多>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