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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黄冈师范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2011-07-05

黄冈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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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师范学院2011年外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的文件规定以及结合我校历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坚持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方便广大考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确保我校201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顺利开展,特制定我校外省201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具体方案如下:

一、山东省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专业分总分为300)
 
二、江西省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专业分总分为300)
 
三、湖南省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学前教育专业考生,专业合格后依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专业分总分为300)
 
四、广东省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1、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5(注:专业分总分为300)
 
五、安徽省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5(注:专业分总分为300)
 
六、江苏省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44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2(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学前教育专业考生,专业合格后依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2(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七、山西省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八、河北省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5(注:专业分总分为300)
 
九、福建省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1、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十、广西壮族自治区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1、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黄冈师范学院2011年湖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的文件规定以及结合我校历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坚持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方便广大考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确保我校201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顺利开展,特制定我校湖北省201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具体方案如下:
    1、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文化分×50%+专业分×50%)×2
    2、学前教育专业考生,专业合格后依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专业按湖北省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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