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2011年北京林业大学录取规则

2011-07-16

北京林业大学

文化书籍
51美术报考指南  美术志愿填报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录取体制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提档比例
我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分数线是在各省的一批本科控制线以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来划定。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分数、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成绩等情况自主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志愿
我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下列情况下,取得省级招生办的同意,可以招收非一志愿考生:
1、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2、在第一志愿已经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高分考生,招生计划控制在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的5%以内,分数级差为50分以上,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主要接受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院校第二志愿高分考生。设置平行二志愿的省份除外。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
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专业志愿数和投档模式,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录取。具体录取办法为: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减去设定的分数级差将其插入考生队列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我校志愿内专业级差为3-5,1-3,0,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3-5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3分,以后专业志愿无级差。
第十五条 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处理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提档和录取进专业时均按加分后的分数计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实考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体育比赛获奖的考生。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对指导意见中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一般不予录取。另外,一些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补充规定如下。
患有下列疾病者,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嗅觉迟钝或丧失者: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
2、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食品科学与工程
3、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木材科学与工程
4、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木材科学与工程、交通工程(汽车运用工程方向)、工业设计
5、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交通工程(汽车运用工程方向)、工业设计
6、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自动化
7、严重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者:英语、日语
8、对化学药品过敏者:木材科学与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家具设计与制造方向)、林产化工、林产化工(制浆造纸方向)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
1、日语专业只允许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2、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法学、工商管理(物业管理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艺术设计方向)、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英语、生物科学类、旅游管理等专业建议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3、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八条 相关科目要求
1、外语和涉外类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外语类专业还要求口试成绩较好,听力灵敏。
2、为确保我校英语教学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对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视情况作相应要求:原则上要求150分制的达90分以上。对高考总分数相同的考生,英语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3、报考园林、城市规划、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艺术设计方向)的考生需要有一定的绘画基础。但高考时不加试绘画,主要以高考分数、专业志愿、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
国防生只招男生,其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往届生处理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一条 其他类型招生
1、自主选拔录取: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身体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安排专业时根据入选学生的特长、高考分数和专业志愿综合考虑。
2、艺术类考生:已通过我校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参加文科统考或理科统考。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录取时,在考生政审体检合格,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出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特长生:已签订协议的艺术特长生,高考成绩达到北京林业大学在当地调档分数线下20分(但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本科第一批控制分数线)可予以录取。专业测试前三名及统测省市专业水平测试前十名的特长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本科第一批控制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的可予录取。
4、高水平运动员: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参加2006年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专业水平达到各省高水平测试合格标准,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予以录取。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经本人申请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招生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5、国防生:生源为年龄在20周岁以下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只招男生,应试语种为英语。国防生定向为军队培养人才,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录取标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本科第一批控制分数线。
6、民族预科生:生源为当年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预科培养学校由教育部指定。民族预科生公布专业计划,但录取时不确定考生具体专业,录取标准不低于当地我校提档线以下80分。在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根据预科学习情况、当年高考分数、预科招生专业确定转入我校的本科学习专业。由于民族预科计划是国家指令性计划,学生毕业后要回到本省就业。
7、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只招应届高中毕业生,定向为西藏培养人才,充实西藏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录取标准不低于当地我校提档线以下40分。学生毕业后在藏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年。学生入学后享受国家补助,补助项目及标准为: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教材费每生每年240元,伙食补助每生每年2400元,新生入学军训服装费和体检费等一次性费用710元;如果国家调整补助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8、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生源为在内地西藏班或内地新疆高中班学习的高中毕业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实行“统一试卷、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
9、草坪管理专业(中美合作办学):我校和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联合实施的草坪管理本科专业的高等教育项目。总分达到我校录取条件,英语成绩达到100分以上者,经省级招办批准的可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咨询北京林业大学录取率、报考问题
扫描下方二维码

了解更多信息查看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

声明:以上整理自(北京林业大学)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返回51美术网,查看更多>>
院校大全 各省艺考 美术报考指南 艺考文化课高分冲刺
北京院校 985高校 美术报考神器 九大美院
找画室锦囊 艺考文化课高分冲刺 美术联考没过怎么办 画室大全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热门阅读

查看更多>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