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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08-22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文化书籍
51美术报考指南  美术志愿填报  
一、艺术类专业概况
    2011年艺术类招生专业及方向为:戏剧影视文学、艺术设计、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表演(声乐表演)、表演(现代音乐表演)。
    配合艺术类专业,学院建有形体房、排练厅、琴房、画室、演播室、摄影室、拉片室、录音棚、非线性编辑机房等先进的设备和各种办学设施;与天津电影制片厂、天津人民艺术剧院、天津歌舞剧院等多家艺术单位合作,建立实习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实践基地及有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广告设计公司等媒体单位实习、实践,为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学院办学6年来,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本科毕业生,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广泛好评。艺术类专业教育教学成果显著: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生获“齐越节”中国大学生朗诵大赛三等奖和优秀奖;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获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天津赛区平面广告一等奖,获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影视类广告作品入围奖;声乐表演方向学生获全国艺术展演大学声乐组一等奖;表演专业学生参与的群舞、校园短剧多次获天津市学校文艺展演一、二等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生撰写的多部作品被天津电视台等单位采用。首届艺术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就业率均达95%以上,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毕业生就业去向广阔,有广播电视台、新闻媒体、教育机构、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等,部分学生还考取了硕士研究生、国家公务员以及任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村官等。

二、招生计划

专业(方向)名称
招生计划(人)
学费(元/生/年)
所属系别
戏剧影视文学
90
16000
文学系
艺术设计
140
18000
艺术设计系
摄影
30
20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
180
18000
新闻与传播系
表演
40
20000
表演系
表演(声乐表演)
35
20000
表演(现代音乐表演)
20
20000
合计(人)
             535
注:
    1.以上专业(方向)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费执行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独立学院收费标准。所有艺术类院校招生计划均在51美术高考网第一时间公布。
    2.艺术设计专业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包含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采编、公关礼仪主持三个专业方向。
    3.声乐表演方向招收民族、美声、通俗唱法;现代音乐方向招收流行演唱、小号、长号、单簧管、钢琴、低音提琴、双排键电子琴、吉它、电贝斯、打击乐和萨克斯管。
    4.摄影专业在学期间需自备器材,建议使用单反相机。学院会适当提供相机、摄像等常用专业器材。
 
三、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报考条件,参加2011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报考办法
    1.专业测试报考:根据教育部规定,凡生源所在地省级考试涉及到的专业,我院直接使用省级专业成绩;省级考试未涉及的专业,我院承认天津师范大学相关专业成绩,考生须在报考天津师范大学的同时填写并交回《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征询志愿表》(在天津考点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网报时选择“兼报津沽学院”选项),即兼报津沽学院志愿。未填报津沽学院志愿的考生不具备获得津沽学院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资格。考生在《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征询志愿表》志愿栏内填报的专业志愿或在网报时兼报的志愿信息,将作为我院各专业(方向)发放考生专业测试合格证以及录取时的依据。天津师范大学专业测试安排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特别提示:
    摄影专业在吉林省、陕西省、四川省承认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湖南省、福建省、浙江省、河南省承认摄影摄像摄制类统考成绩,除以上七省外在河北、山西、山东、内蒙古、江苏、湖北、天津等其他省份承认天津师范大学摄影专业成绩;
    声乐表演方向统考承认各省音乐表演类声乐(演唱)方向成绩;
表演专业、声乐表演方向校考承认天津师范大学相应专业(方向)的初试成绩;
    现代音乐表演方向合格证类型必须符合我院招生范围;该方向校考承认天津师范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相应专业(方向)的初试成绩(我院按满分100分制折算兼报考生成绩,并发放合格证。)
    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在山西省不承认联考成绩。

    2.专业测试合格证:对报考非省级考试专业并参加了天津师范大学相关专业测试的考生(含参加天津音乐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专业测试的现代音乐表演方向考生),我院将按照1:4(招生计划数:专业测试合格人数)的比例,划定各专业(方向)的合格分数线,达到我院专业测试合格线的考生,可在2011年4 月15日前收到专业测试合格证(即文化考试通知单)。专业测试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4月5日后上网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专业测试成绩。专业合格分数线非专业录取分数线,专业录取分数线将在高考录取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划定。

    3.文化考试报考:获得省级专业考试合格证或津沽学院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4.高考填报志愿:我院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专业测试后根据合格生源分布安排各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对合格生源不足省份我院将编制“0”计划,合格生源可以填报志愿,如达到录取标准我院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获得省级专业考试合格证或津沽学院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我院艺术类相关专业志愿。(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四、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合格,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特点,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艺术设计:在文化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所有艺术类院校信息录取原则均在51美术高考网第一时间公布。
    2.表演、表演(声乐表演)、表演(现代音乐表演):在文化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不考虑英语单科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3.摄影、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在专业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以上各专业(方向)对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五、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我院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招生办公室:022-23766422  022-23766704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022-23541338  022-23767181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邮编:300387
    网址: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网址:http://www.jinguxy.cn/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w.tjnuzsb.com/
    E-mail:jinguzhaob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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