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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1-08-31

合肥工业大学

文化书籍
51美术报考指南  美术志愿填报  

录取与复查
    对于参加我校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11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各省市文、理科考生按综合分统一排序(明确要求按考生文、理科分别录取的省市除外),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专业录取综合分=专业课总分×60%+文化课总分×40%
    专业加试分(全国排序)前三名者享受加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被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说明:
    1、以上录取办法如与教育部或各省招生考试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或各省有关文件为准。 
    2、安徽省考生均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录取原则以 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3、考生专业考试所需画具、用具、材料等由考生自备,食宿自理。
    4、我校按照招生人数的4倍左右发放考试合格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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