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西华师范大学(中文名)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 邮政编码:637009
三、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17-2568373 2568301 2568273
学校网址:www.cwnu.edu.cn或www.cwnu.cn
招办邮箱:xhsfdxzs@163.com
四、办学类型: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点建设师范大学,属于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五、招生与录取:
1、我校招生国际代码为10638,四川省代码为5122,其它省招生代码详见所在省招生专业目录。
2、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3、外语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
4、单科成绩要求:无单科成绩要求。
5、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所有招生层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 三方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具体录取方式:
①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再考虑非第一志愿进档考生,非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只能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②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报考第一专业志愿未满足录取的考生,按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当某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未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计划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③其他问题:
A、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
B、艺术专业录取办法: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控制分数线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凡报考我校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总分(文化成绩与我校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凡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C、对于四川省的艺术考生,我校认可四川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统考的专业成绩;对于四川省以外的艺术考生,原则上认可我校单独举行考试的专业成绩。
六、其它:
1、我校通过各省招办和西华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
2、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 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3、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西华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2011年省外艺术考试安排一览表
西华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需要交验当地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非电脑报名的省份需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半身脱帽同底照片三张。
三、考试
(一)专业考试科目、计分办法
西华师范大学专业考试科目及计分方法
专业
|
美术学、艺术设计
|
音乐学
|
舞蹈学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考试
科目
|
1.素描(100分)
|
1.练耳(50分)
|
1.形象、形体测试(80分)
|
1.指定稿件朗读(100分)
|
(时间为180分钟)
|
2.视唱(50分)
|
2. 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120分)
|
2.自备稿件朗诵(100分)
|
2.色彩(100分)
|
3.声乐、器乐(共300分,主项240分、副项60分)
|
3.舞蹈表演测试(120分)
|
3.即兴评述(100分)
|
(时间为180分钟)
|
4.即兴与模仿(80分)
|
注意事项
1.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请自备所需的画板、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
2.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所需器乐(除钢琴外)请自备。
3. 报考舞蹈学专业要求:
(1)形象、形体测试(①目测外型;②量身高);
(2)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①柔韧;②旋转;③弹跳);
(3)舞蹈表演测试(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
(4)即兴与模仿(①摹仿;②即兴表演)。
4.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
(1)指定稿件朗读:嗓音圆润、明亮;普通话语音标准、清晰;语调自然流畅;熟悉轻声、儿化、变调、词的轻重格式、语气词“啊”的音变等语音问题。
(2)自备稿件朗诵:嗓音圆润;语音准确清晰;语调自然,重音准确,停连恰当,语气、节奏鲜明;基调得当,表达流畅,声情并茂,生动感人。
(3)即兴评述:审题准确,立意新颖,思路清晰,结构完整,内容丰富,重点突出,主题升华;嗓音圆润明亮,普通话准确清晰,即兴口语表达自然流畅,词汇语法规范;交流感强,富有感染力;举止得体,和谐自然。
(二)我校省外艺术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参加艺术专业考生人数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各省规定发放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并于2011年4月15日前将合格证寄发考生,专业考试未合格的考生不寄发成绩通知单,同时考生可登陆西华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218.6.128.142/zsjy/)查询考试成绩。
(三)文化考试
收到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凭此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
西华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计划表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学杂费
|
住宿费
|
招生范围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
|
四
|
260
|
8000
|
1200
|
四川、山东、湖北、湖南、河北、
江西、河南、山西
|
舞蹈学
|
四
|
100
|
10000
|
1200
|
四川、山东、湖南、河北、江西
|
新闻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
|
240
|
8000
|
1200
|
四川、山东、湖北、湖南、江西、
河南、河北、甘肃、山西、安徽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油画方向)
|
四
|
320
|
8000
|
1200
|
四川、山东、湖南、河北、河南、
江西、江苏、甘肃、安徽、广西、
山西、黑龙江、贵州、内蒙古、
福建
|
美术学(中国画方向)
|
四
|
8000
|
1200
|
美术学(书法方向)
|
四
|
8000
|
1200
|
美术学(艺术设计方向)
|
四
|
8000
|
1200
|
美术学(综合艺术方向)
|
四
|
8000
|
1200
|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
|
四
|
160
|
8000
|
1200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四
|
8000
|
1200
|
注:1.实际执行计划数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2.根据各省艺术生源情况,确定招生执行计划数;
3.学杂费、住宿费为暂定收费,如进行政策性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4.原则上在艺术类文化控制分数线分文理科划线的省份招收文科生,在艺术类文化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科划线的省份文理兼收。
|
咨询西华师范大学录取率、报考问题
扫描下方二维码
了解更多信息查看 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网
声明:以上整理自(西华师范大学)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返回51美术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