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11-09-21

长春光华学院

文化书籍
51美术报考指南  美术志愿填报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投档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辽宁省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吉林、内蒙古、新疆、山东省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单独加试并取得专业加试合格证,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投档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其他联考省份的以上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见我院2011年招生章程。
    3.外语语种仅限英语考生。
    4.按照国家教育部艺术类加试相关规定,发艺术加试合格证比例为1:4。

咨询长春光华学院录取率、报考问题
扫描下方二维码

了解更多信息查看 长春光华学院招生网

声明:以上整理自(长春光华学院)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返回51美术网,查看更多>>
院校大全 各省艺考 美术报考指南 艺考文化课高分冲刺
北京院校 985高校 美术报考神器 九大美院
找画室锦囊 艺考文化课高分冲刺 美术联考没过怎么办 画室大全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热门阅读

查看更多>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