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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大连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1-09-23

大连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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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外国语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大连外国语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12年,我校根据教育部“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11年我校共录取研究生327人,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当年的实际录取人数,仅供考生在报名时参考。

二、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区、市)招办盖章的推荐免试登记表)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院攻读硕士学位。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校的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须达到以下要求:

●进修并通过本科阶段课程。考生必须通过8门以上本科段核心课程并提供本科段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单,自考生到自考办开具证明;

●须在研究生招生报名开始日前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1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

网报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网 址: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请到中国美术高考网查询考研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报考地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

四、考试

(一)考试大纲: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询。

(二)初试

考试科目为四门,命题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1、时间、地点:2012年1月7日—8日;

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地点为考生报名地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2、方式:笔试。

3、分值:第一、第二单元的分值各为100分,第三、第四单元的分值各为150分。总分500分。

(三)复试

1、程序:研招办根据当年国家录取分数线、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衡量后确定复试名单,并向考生所在单位了解考生政治思想情况及现实表现,函调人事档案等。

2、时间:2012年4月中旬前后。

3、地点:大连外国语学院。

4、内容:

①专业笔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查专业能力、语音语调、逻辑思维、组织能力、判断能力、人文素养、心理健康、举止仪表等)、二外(外语)听力。

②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除参加正常复试外,还须笔试两门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③专业学位考生在综合面试时将突出专业应用能力的考核。

5、如有变化,以当年的复试办法为准。

五、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复试阶段和入校后分别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录取

(一)分数标准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公布的最低分数线和我院公布的最低复试线;

复试成绩:达到我院当年复试办法规定的分数线,且单科成绩符合分数要求。任何一科未达到标准,或复试总分未达标准,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与国家计划内硕士生录取标准相同。

七、培养类别

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别分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四种。

八、学习年限:学术型研究生三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二年半。

九、单位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6号 邮政编码:11604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刘娇陈 电话:0411-86111234

注:1、简章中如有与教育部当年招生规定不符之处,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2、我院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研究生部网站。

3、我院不举办任何与考前辅导相关的补习班,凡以我院名义举办者均属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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