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分文理):
音乐学(文):录取文化最低分366,专业最低分214,录取最低总分593;
音乐学(理):录取文化最低分330,专业最低分225,录取最低总分555;
舞蹈学(文):录取文化最低分358,专业最低分225,录取最低总分583;
舞蹈学(理):录取文化最低分352,专业最低分203,录取最低总分555;
美术学、艺术设计(文):录取文化最低分385,专业226,录取最低总分634。
美术学、艺术设计(理):录取文化最低分336,专业224,录取最低总分568。
美术学(书法文):录取文化最低分405,专业分234-237,录取最低总分652;
美术学(书法理):录取最低文化分389,专业分247,录取最低总分636。
专科只有书法教育专业,书法文最低录取总分546,书法理579。
安徽省(不分文理,共45计划,录18人):
音乐学:12计划,投、录1人,录取文化分338,总分617;
舞蹈学:3计划,无生源;
美术学6计划,艺术设计24计划。其中美术学投、录2人,录取文化分343-405,平均分374;艺术设计投、录15人,录取文化分335-431,平均分352。录取总分579-671。
江苏省(不分文理,共68计划,录68人):
音乐学:26计划,投45人,录26人,录取文化分168-283,平均分227.3,总分482-559;
舞蹈学:8计划,投8人,录8人,录取文化分175-252,平均分211.5,总分467-525;
美术学5计划,艺术设计20计划;共投45人,录满25人。其中美术学录取文化分206-242,平均分223.7;艺术设计录取文化分165-280,平均分224.4。录取总分454.5-515.5。
美术学(书法):9计划,投28人,录9人,录取文化分174-223,平均分209.9,录取总分460.4-473.2。
福建省(分文理,共32计划,共录22人。一志愿投档28人含7人无合格证录21人,二志愿录1人):
音乐学(文):10计划,投录10人。文化分442-496,均471.5,总分689.85-765.42;
舞蹈学(文):1计划,无生源;
美术学(文):4计划,投录3人,文化分423-438,平均分432.6;
艺术设计(文):9计划,共录8人,文化分428-480,平均分453,总分665.49-742.82;
美术学(书法文):2计划,投、录1人,录取文化分402.9,总分657.34。
艺术理共6计划,音2舞1美1艺设1书法1,均无生源。10计划未录满调回。
山东省(分文理,共110计划,共录88人。一志愿投档85人含1人无证录79人,二志愿录9人):
音乐学(文):42计划,投录28人。文化分310-415,均348.4,总分529-691;
舞蹈学(文):12计划,投录6人,文化分300-440,平均分347.5,总分685.7-699;
美术学(文):6计划,投录1人,文化分316;
艺术设计(文):25计划,投录23人,文化分306-446,平均分365.4,总分535.5-691;
美术学(书法文):13计划,投17人,录13人,录取文化分322-496,平均分388,总分585.2-757.6。
音乐学(理):3计划,投录2人,文化分303-317,平均分310,总分520-523.5;
舞蹈学(理):3计划,投录2人,文化分309-345,平均分327,总分537.5-603;
美术学(理)2计划,投录1人,文化分312;艺术设计(理)3计划,投录2人,文化分315-326,均320.5。录取总分552-560;
美术学(书法理):1计划,投2人,录1人,录取文化分322,总分576.4。
二志愿共投14人(含5个艺文书法专业全退),录9人(文音4美1艺设2,理音1艺设1),剩余22计划未录满调回。
江西省(不分文理,共68计划,录68人,投档名单专业前30%优先录取):
音乐学:20计划,投24人,录20人,录取文化分263-381,平均290.7分,总分481-593;
舞蹈学:7计划,投14人,录7人,录取文化分224-373,平均287.9分,总分509-603;
美术学8计划、艺术设计28计划:共投档45人,录36人。其中美术学录取文化分246-280,平均分259.6;艺术设计录取文化分229-381,平均分300.2。录取总分483-615。
美术学(书法):5计划,投14人,录5人。录取文化分247-362,均312,总分568.6-624.2。
山西省(不分文理,共75计划,录75人。一志愿投档83人录70人,二志愿等录5人):
音乐学:15计划,投、录13人,录取文化分325-419,平均分361.2,总分601-689;
舞蹈学:15计划,投14人(2人无证)录12人,录取文化分271-368,平均分315.8,总分562-658;
美术学5计划,录5人;艺术设计20计划,录20人,共投25人录25人。其中美术学录取文化分325-352,平均分336;艺术设计录取文化分327-409,平均分374.8。录取总分572.5-652。
美术学(书法):20计划,投31人(含5人无证),录20人,录取文化分331-462,平均分379.3,录取总分594.4-718.2。
二志愿录舞蹈学2人后转3计划至书法专业录满结束。
河北省(分文理,共60计划,录60人):
音乐学(文):19计划,投21人,录20人(理音1计划无生源调入,1人不来读),文311-464,总分553-731;
舞蹈学(文):14计划,投15人,录14人。文302-408,总分562-663;
美术学5、艺术设计18(文):共投27人,录23人。文352-476,总分596.5-713;
音乐学(理):1计划无生源调至音乐文;
舞蹈学(理):1计划投录1人,文化386,专业255;
美术学(理):1计划投录1人,文化337,专业237;
艺术设计(理):1计划投录1人,文化366,专业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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