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艺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专业章程
我院是湖北省唯一一所国办纯艺术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表演类专业为主体,五十年来已形成了自成一体的办学特色。为做好2011年招生工作,我院确定了2011年自主招生专业,并制定章程公布如下:
一、自主招生专业:舞蹈表演、影视表演(含戏曲专业)
二、考试时间:2011年1月24日
三、考试及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同类专业考试,专业合格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报送省招办批准备案;
2、考生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我院根据考生所报专业(舞蹈表演、影视表演﹝含戏曲专业﹞)的文化成绩自主划定文化录取分数线。
四、其他:
1、我院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原则上是1:1,要求考生心理健康且身体符合相对应的专业要求;
2、学生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普通高等毕业证书;
3、我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资助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
4、严格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学年为7762元。
学院地址:
虎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126号,邮编:430079街道口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694号,邮编:430070
招生咨询电话:027--87863036、027--8756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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