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考科目及内容
1、素描:考人物头像、石膏头像或静物。
2、色彩:考静物。
3、速写:考人物组合速写或人物动态速写。
各科满分150分,三科总分满分450分。
二、统考各科目评分依据
1、素描:
(1)比例准确,构图完整。
(2)透视合理,结构严谨。
(3)塑造充分,体积感强。
(4)形象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
2、色彩:
(1)构图完整,造型合理。
(2)注重色彩关系,色调统一。
(3)强调体积感、空间感。
(4)用笔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
3、速写:
(1)构图组合安排合适。
(2)结构、比例合理。
(3)形体、动态协调。
(4)用笔生动,富有艺术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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