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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外省迁入考生等相关报名政策

2011-11-18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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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美术报考指南  美术志愿填报  

  外省迁入考生:严审户籍,不得借考

  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需出示房产证,否则不予办理确认报名手续。同时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户籍、学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的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录取新生时,如发现考生上述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一律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在高中阶段户口从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办理省内异地借考。

  通知明确,高校单独组织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非通用小语种考生、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考生以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属单考单招类,此类考生都必须按上述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在报名时同时必须选择考生科类及考试科目。

  原文来自:2012年广东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今年12月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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