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符合我省(青招办【2011】46号)通知要求的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省级统考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2年1月9日至11日,逾期不补报。
报名地点: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北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三楼)
报名时,考生必须出具第二代《身份证》。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进行数码照相。省内高中应届毕业生携带学校证明,往届生及省外借读高中生携带考区招生办公室证明。证明中必须写清楚2012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
二、专业考试
(一)省级统考时间为:2012年1月12日至14日。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1.省级统考科目: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民族工
艺美术类、播音主持类、音乐表演类(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所选报专业属于省级统考专业范围内的必须参加省级统考。
(1)美术类: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满分为300分。
(2)音乐类:考试科目为声乐或器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参加考试)(160分)、练耳、乐理(笔试100分)、视唱(30分)、面试(10分),满分为300分。
(3)舞蹈类: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即兴舞蹈表演(70分),满分300分。
(4)民族工艺美术类:唐卡临摹(100分)、图案命题设计(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写(100分),满分300分。
(5)播音主持类:朗读自备文学作品(70分)、朗读指定文学作品(80分)、即兴评述(80分)、形象、语音和音色(70分),满分300分。
(6)音乐表演类(空中乘务专业):形体外官(200分),风度举止(125分),动作反应(50分),普通话表达(100分),才艺展示(125分),满分600分。(该专业进行初试、复试、体检)
专业考试成绩使用
(一)除我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外,以省级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录取时均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
(二)教育部批准组织校考的院校,录取时使用校考成绩。
(三)省级统考专业合格标准由省招委确定,1月18日前公布成绩。考生可登陆青海省招考信息网(www.qhzk.com )查询。
(四)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确定,考试成绩由院校通知考生。院校须将考试合格考生的信息于4月15日前以纸介质(加盖院校公章)、标准数据库两种形式报青海省招办备案(电子邮箱:jingq2612@163.com .)。
原文出处:http://www.51meishu.com/html/20111223/10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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