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我院所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使用我院校考成绩;我院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使用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成绩。
录取原则为:艺术设计、美术学、音乐学、音乐表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咨询西安文理学院录取率、报考问题
扫描下方二维码
了解更多信息查看 西安文理学院招生网
声明:以上整理自(西安文理学院)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返回51美术网,查看更多>>院校大全 | 各省艺考 | 美术报考指南 | 艺考文化课高分冲刺 |
北京院校 | 985高校 | 美术报考神器 | 九大美院 |
找画室锦囊 | 艺考文化课高分冲刺 | 美术联考没过怎么办 | 画室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