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昨日发布《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表设置及志愿信息输入办法》。《办法》显示,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必须填写考生志愿表并把志愿信息输入电脑。
第一次填报时间为5月14日至19日,填报内容为零志愿,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院校(专业),被列入提前批招生的本科院校及军事公安院校(含公安专科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二次填报时间为7月底,填报内容为除军事、公安院校专科志愿以外的全部高职(专科)院校(专业)。
其中,文科、理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的高职(专科)均设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也为“平行志愿”。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院校均设10个,第三批征求志愿院校个数不限。零志愿、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院校(专业),不设置平行志愿。根据教育部规定,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专业。
此外,普通高校实行网上录取,整个录取过程不流转考生的纸质档案材料,招生院校全部以网上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为录取依据。因此,考生志愿表和输入电脑的志愿信息必须一致。
5月6日,市教育考试院政务微博“上海国子监”将接受高考(微博)考生咨询,并提供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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