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校院系简介
长江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创建于1986年,1988年开始招生。现有教师69名,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20名,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46人,是一支结构基本合理、综合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目前有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设有中国画、油画、版画、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设计、工业产品造型设计、美术理论和素描教研室。有重庆市精品课程《色彩》,校级重点课程《色彩》、《构成设计基础》和《乌江流域民间美术鉴赏》。多年的办学历史,积淀了丰富的办学经验,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健全的教学设施,为社会培养了众多的优秀美术专业人才。学院注重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科研成果呈不断上升的态势。近年来,参与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10项;有10余幅作品入选国家级展览,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作品120余篇幅,省市级入选、发表作品500余篇幅,获奖200余篇幅;获重庆市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出版《色彩构成》、《人物速写训练》、《素描》、《色彩》、《设计》、《我们乌江》等专著6部。教学科研,成绩斐然。
长江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创建于1986年,1987年开始招生。学院现有教职工70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1人。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本科专业。学院建筑面积8000多平方米,有专用琴房220间,拥有音乐资料8万多册,设有音乐厅、排练厅、电子琴实验教学室、电脑音乐实验教室、形体舞蹈教室、多功能教室、数码钢琴教室等。学院下设6个教研室,1个教学实验中心、1个研究所,重点落实建成了30多个教学实习基地、艺术实践基地和采风基地。 学院立足于“服务地方经济,培养教学应用型人才,办出鲜明特色“的建设目标。注重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规范化管理为保障,以制度建设为基础。适应时代发展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提高教学质量;同时对三峡库区、乌江流域丰富的民族民间音乐资源进行了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是重庆市级《音乐学》特色专业建设点、艺术实践采风团队、唯一的艺术教育教学实践中心建设单位。承担了市级国家培训计划、音乐骨干教师培训等项目,已成为重庆市音乐教育多层次、多形式办学的重要基地。学院注重师生的艺术实践和创新活动的开展,办学20多年来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人才,他们在各级各类专业比赛中取得了多项大奖,成绩卓著,事业斐然。学院办学成果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观众的高度评价,成为西南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特色的艺术专业人才培养基地。
长江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 创建于1977年。现有汉语言文学(教师教育、秘书方向)、广播电视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四个本科专业(方向)。现有在校全日制学生1600余人。学院师资力量较为雄厚,拥有专任教师74名,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27人;有博士、硕士52人。学院在文化建设上,重视传统道德、母语文化的继承和发扬,重视学校与地方文化责任的担当,重视中国立场和世界眼光。在人才培养上,重视对自身办学历史、人文传统的挖掘,重视良好风气的营造和保护,重视课内课外、校内外的结合,重视提升学生全面素养、精神境界与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结合。30多年来,文学与新闻学院各专业为社会输送各种建设人才7000余名。他们涌现出为数众多的中学特级教师、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各级教育管理人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者,以及全国知名的诗人、重庆知名的文学研究学者、民俗学者、散文学者、作家。
招生专业/分省计划
专业 |
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数字媒体、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音乐学 |
音乐 |
舞蹈学 |
舞蹈学(体育舞蹈)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吉林 |
10 |
8 |
|
|
|
10 |
江苏 |
30 |
15 |
6 |
6 |
6 |
10 |
湖南 |
|
15 |
|
8 |
8 |
|
甘肃 |
30 |
15 |
6 |
6 |
|
15 |
福建 |
20 |
12 |
|
|
|
|
广西 |
30 |
15 |
|
5 |
|
|
河北 |
30 |
15 |
|
6 |
6 |
20 |
山西 |
25 |
15 |
8 |
8 |
|
|
山东 |
25 |
15 |
6 |
8 |
|
15 |
江西 |
25 |
15 |
|
5 |
5 |
15 |
备注 |
1.美术类按大类排名,各专业可以兼报;其它各专业分别排名,不能兼报。 |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省份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吉林 |
1月11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江苏 |
2月4日 |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类) |
湖南 |
2月28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甘肃 |
1月14日 |
兰州艺术学校(美术类、音乐舞蹈类) |
福建 |
1月27日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类) |
广西 |
2月2日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美术类) |
河北 |
3月8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类) |
山西 |
2月25日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音乐舞蹈类) |
山东 |
2月23日 |
潍坊招办(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类) |
江西 |
确定后公布 |
江西师范大学 |
备注 |
考试时间如与考点公布的时间不一致,以考点公布的时间为准。 |
考试科目
专业 |
音乐学 |
音乐表演 |
舞蹈学 |
美术类 |
播音与主持 |
考试 |
主项(演唱或演奏)70% |
主项(演唱或演奏)80% |
基本30% |
素描10分 |
朗诵10分 |
备注 |
各专业报名考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
录取规则
1.在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并达到生源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我校录取原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合格证发放比例:1:4
注意事项
1.招生对象:文理兼招。
2.学费标准依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3.考生于3月15日后上我校网站(长江师范学院主页→招生就业→招生信息→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同时我校将合格考生的成绩上报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学校校址:重庆市涪陵区 学校网址:www.yznu.cn 招生电话:023--7279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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