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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山东省)

201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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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山东省)

录取原则

  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确定学校最低文化课控制线,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

点击查看:吉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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