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13年美术类录取原则(保定)
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文理兼收,全面考核,分省排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河北省和山东省考生的考试成绩分别排名,分别录取;
2.我校于3月下旬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并按每个省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四倍发放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同时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省招办备案;
3.获得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如政审和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我校接受其生源所在省投档;
4.我校将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专业成绩+高考成绩)。
、注意事项
1.我校产品设计专业仅限保定校区招生;
2.我校艺术类招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不对考生单科成绩进行要求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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