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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2013-01-06

宜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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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美术报考指南  美术志愿填报  

宜春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专业分省分科类(文/理)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

  2、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统一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点击查看:宜春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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