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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13年人文与传播学院戏剧影视文学、摄影专业录取原则

2013-01-08

上海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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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13年人文与传播学院戏剧影视文学、摄影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二)、取得多个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应专业。

  (三)、各专业具体的录取方法: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专业成绩

×30% +

高考文化成绩

×7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2、摄影专业以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专业、甚至第三专业),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专业成绩

×30% +

高考文化成绩

×7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点击查看:上海师范大学2013年人文与传播学院戏剧影视文学、摄影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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