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2013年音乐表演 舞蹈专业提前批次录取原则(本省)
录取原则
音乐表演、舞蹈专业提前批次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线,且专项【音乐表演专业(器乐、声乐)、舞蹈专业】考试成绩在140分以上者(不包含乐理、视唱成绩),同时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根据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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