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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2013-01-08

青岛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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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服装设计与工程(设计方向)专业录取原则:山东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本科的文化成绩投档最低线,正常投档后按照山东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的本科艺术文化最低控制线,按照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服装设计与工程(模特表演方向)专业录取原则:参加我校校考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本科文化成绩投档最低线,正常投档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参加我校校考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份本科文化成绩投档最低线,正常投档后按照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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