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2013年录取原则(外省)
录取办法
1、取得专业合格证,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外省考生需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文化最低投档线,并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文化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其中,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按结构分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2013年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详见2013年山东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
2、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本科专业考生外语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被录取者,由我院寄发录取通知书。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专业及文化复核,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点击查看:山东艺术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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