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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2013-01-24

北京邮电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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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在高考结束后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学院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获得省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填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志愿。录取时,由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及投档规则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投档考生的综合成绩(省统考美术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录取期间,我院会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确认。为此,考生需提供准确的通信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并保证随时能够接听,以不会影响录取工作。

  为确保考生利益,报考北邮世纪学院的同学请将考生基本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网、咨询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确认。

  4、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

  5、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违法、违纪行为,将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

  6、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录取政策有差异,则以当地录取政策为准。

点击查看: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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