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原则上按照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组织与策划)的考生,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请及时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留存,我校不再进行合格证的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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