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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校友捐助东大校庆可获校园设施冠名

2013-08-21

东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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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美术网讯:近日,微博上曝出东北大学“卖冠名权”一事,引起了争议。

  5000元,可以得到东北大学汉卿报告厅里的一把座椅的10年冠名权。如果捐资1万元,就可以获得学校中心花园里一座路灯的10年冠名权。

  给学校捐钱,不同的数额可以获得相应学校里物品的10年冠名权,大到教学楼馆,小到座椅、路灯、草坪,甚至是一棵树。

手册上标明凳子的十年冠名权为1万元.jpg

(手册上标明凳子的十年冠名)

  网曝校庆捐资项目

  最“便宜”500元可冠名一棵树

  9月中旬,东北大学将迎来90周年校庆。然而在此之前,此事引来一些关注和争议,原因是学校的一个捐资项目。

  几天前,一位微博网友发布一则微博:“饱受质疑和口水的校庆捐资……东北大学90周年校庆捐资项目,学校草坪、花园长椅、路灯、汉卿会堂椅子十年冠名权,其中椅子5000一把,路灯1万一个,草坪10万一块。”

  这则微博还配有图片。记者看到,图片拍摄的是一本名为“东北大学90周年校庆捐资项目手册”里的内容。这本手册里展示,学校里可以被命名的物品被分类,具体包括楼馆、草坪、座椅、路灯等。每一项可以被命名的物品旁都注明了项目位置和冠名金额,并配有效果图。比如一座路灯,位置在校园里的中心花园或一二九公园,冠名金额是1万元/座(10年冠名权)。旁边的效果图里显示,一座路灯上挂有“×××先生”的牌子。

  学校“汉卿报告厅座椅”冠名的效果图中,密集排列着座椅,每一张座椅的后面都有“×××先生”的牌子。这些座椅的10年冠名权是5000元/把。

  一位微博网友称,这本手册中,最“便宜”的是500元可以命名学校的一棵树。

  校方证实是一种感谢

  否认“卖冠名权”说法

  昨日,记者来到学校了解情况。东北大学宣传部工作人员杨女士称:“的确听说过这件事。”

  对于网友们的质疑,杨女士否认“卖冠名权”的说法,“不能够说是‘卖冠名权’,只能说,这是学校对于爱心捐赠的校友和社会人士的一种感谢。”

  张学良基金会工作人员、东北大学基金会管理办公室主任李鹤证实,的确存在这样一个捐资项目。记者在李鹤处看到了这本手册,的确与微博照片上的一致。

  李鹤介绍,这项捐资项目是由张学良教育基金会发起的,东北大学是基金会的成立单位之一。由基金会组织发起的捐资活动一直在进行,而这项捐资活动,以东北大学的90周年校庆为契机,从去年开始计划。手册也并不大量向外发放,捐资者一般都是校友中的企业家。

  李鹤说,目前这项捐资项目已经筹集到8000万元左右,会被用于东北大学的建设等方面。

  “卖冠名权”太铜臭?

  明码标价捐资项目引争议

  这种“明码标价”式的捐资项目,在微博上引起了网友们的争议。有网友质疑这件事的真实性,更多的网友则表示对这件事的不认同。

  “这个太无语了……”“不可思议,堂堂一个大学差这点钱么?”网友们对此事评论说。

  微博“东北大学先锋网”说:“连路灯和椅子都可以命名,这与‘×××到此一游’有什么区别?”一位微博网友评价说:“这个确实有点太铜臭了……”

  也有网友表示赞同。“对于冠名必然会引起非议。非议越多,发展的动力越大。”一名网友说。

  校方:效仿外校做法

  对爱心捐赠人士表示感谢

  对于网友们提出的质疑,李鹤也表示,这种捐资的形式并不能说成是“卖冠名权”。

  李鹤说,一些学校的校友和社会爱心人士,给学校一些捐款。为了表示对他们慷慨行为的表彰和感谢,并做以纪念,所以让他们命名。

  同时,李鹤表示,这种捐资形式是学校领导从外校考察后学习到的,是效仿外校的做法。

  李鹤向记者展示了香港某大学的一些照片,包括学校楼馆、座椅,还有一些花草,甚至是墙砖上都印有捐资者的名字。

  “一方面是对捐资做纪念,另一方面,学生们在这样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对他们也是一种教育。看到爱心人士们的捐赠,教育学生们将来把对教育事业爱心奉献的精神传承下去。”李鹤说。

  社会学家:捐赠冠名并不名誉 应捍卫学校尊严

  社会学家周教授认为,学校的这种捐资形式有些欠妥,破坏了校园应有的良好氛围。

  “捐赠教育事业,本身是很好的公益事业,其本质无可厚非。而且绝大部分捐赠者,其捐赠的出发点一定都是慷慨的善意。但是,以冠名作为一种‘回报’,这种‘交换’的结果却并不名誉。”周教授认为,捐赠本身是好的,但冠名则显得俗。

  周教授表示,目前,大学里给教学楼等场馆冠名的事情并不少见。“很多有卓越贡献的、热心教育事业的教育慈善家们,以他们的名字命名的学校场馆,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慈善捐赠的行为并不应该需要回报和张扬,如果冠名涉及商业宣传,这种慈善则更加变了味道。”周教授说,在这方面,学校应该捍卫尊严。对于捐赠者的感谢,也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来表现。

  ■曾有先例

  国内多家高校曾引发类似争议

  网络上,东北大学捐资的形式引起了争议。而事实上,此前国内一些大学类似的做法也都引起了一番争议。

  2011年,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以某服装品牌冠名,就引起了不小的争议,引发了包括清华学子在内的各方人士吐槽。不仅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暨南大学、浙江大学等,都纷纷陷入学校楼馆被冠名的口舌之中。

  很多网友对这样类似的行为表示反对,主要是因为金钱关系在校园环境中展示得太赤裸裸,商业、功利气息太浓。

  有律师指出,在教育捐赠冠名方面,目前国内对学校出让冠名权没有明确的规定。

  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规定:“捐赠人对于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可以留名纪念;捐赠人单独捐赠的工程项目或者主要由捐赠人出资兴建的工程项目,可以由捐赠人提出工程项目的名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民办学校可以依法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另外还规定,捐赠者对民办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但是,这条规定仅适用于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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