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词
作为副词,“且”可以表示情态、程度、时间等,可译为“尚且”“姑且”、“暂且”、“而且”、“况且”等,这与现代汉语的用法近似,不难理解。另有两种用法是现代汉语所不具备的,应注意掌握。
1、置于动词或动词性短语之前,表示这一动作行为将要发生,可译为“快要”、“就要”、“将要”等。例如:
(1)坐,且将戮。(《张中丞传后叙》)
(2)虽食,且不下咽!(《张中丞传后叙》)
且尽:将要完结
(1)三人还射,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李将军列传》)
(2)汉兵死者过半,汉矢且尽。(《李将军列传》)
(3)外无待而犹死守,人相食且尽。(《张中丞传后叙》)
且穷:指将要无计可施
(1)及其无救而且穷也……虽欲去,必不达。(《张中丞传后叙》)
2、置于数量词之前,表示接近这个数目,可译为“大约”、“接近”、“快到”等。例如:
初守睢阳时,士卒仅万人,城中居人户亦且数万。(《张中丞传后叙》)
去后且三年而马伶归。(《马伶传》)
连词
1、连结前后两项,表示选择关系,可译作“是……还是……”、“……还是……”等。例如:焉足以知是且非邪?(《答李翊书》是且非:对还是错。)
岂吾相不当侯邪?且固命也?(《李将军列传》)
2、连结前后两项,表示并列关系,可译为“又……又……”或“一边……一边……”等。例如:居一二日,(萧)何来谒上,上且怒且喜。(《史记淮阴侯列传》)
一、代词
可指代人、事、物等。与“之”不同的是,上古汉语中“其”时常隐含结构助词“之”的意思,与后续词语组成名词性结构,因此通常只用作定语。魏晋以后,“其”的适用范围有所扩大,也可用作主语。例如:
1、河内凶,则移其民於河东,移其粟於河内。(《寡人之於国也》前一“其”指河内,可译为“那里的”;后一“其”指河东,可译为“河东的”)
2、于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而叹曰。(《庄子秋水》其:指代河伯,可译为“他的”)
3、其后用兵,则遣从事以一少牢告庙。(《五代史伶官传序》其:指代前事,可译为“此”、“这”)
4、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屡道于两府间,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张中丞传后叙》其:指代当地百姓,充当主谓结构中的主语)
5、夫其以李伶为绝技,无所干求。(《马伶传》其:指代马伶,可译为“他”,充当句中主语)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古汉语中“其”的指代对象可以灵活多样,作为指示代词,可用作特指、远指、近指;指代人物时,不仅可指代第三人称,也可指代第一、第二人称,这都需要根据上下文确定。例如:
1、长者闻之,得无厌其为迂乎?(《报刘一丈书》其:此为作者自指,可译为“我”)
2、李生足下:生之书辞甚高,而其问何下而恭也!(《答李翊书》其:指李生,这里可译为“你”)
二、语气词
作为语气词,“其”通常置于句首或句中,可表示多种语气。
1、表揣测语气,可译为“大概”、“恐怕”、“也许”、“可能”等。例如:
(1)虽然,待用于人者,其肖于器邪?(《答李翊书》)
(2)千金,重币也;百乘,显使也。齐其闻之矣。(《冯谖客孟尝君》)
(3)若是,则与吾业者,其亦有类乎?(《种树郭橐驼传》)
2、表叮嘱、劝勉、期望、命令等语气,通常用于祈使句中,可译为“一定”、“千万”等。例如:
(1)与尔三矢,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五代史伶官传序》其无忘:可译作“千万不要忘记”)
3、表反问语气。可译作“岂”、“难道”、“哪里”等。例如:
虽如是,其敢自谓几于成乎?(《答李翊书》)
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郑伯克段于鄢》)
4、强调语气,可译为“究竟”。例如:
(1)天下之不亡,其谁之功也?(《张中丞传后叙》)
三、连词
连结并列的句式表示选择关系,可译作“是……还是”或“……还是……”等。例如:
如是者,其亦足乐乎?其无足乐也?(《答李翊书》)
副词
作为副词,“乃”可以表示多种接续关系或情态,有时用法近于连词。
1、表示顺承接续关系,可译为“于是”、“就”等。例如:
今尔出于崖 ,观于大海,乃知尔丑。(《庄子秋水》)
广乃遂从百骑往驰三人。(《李将军列传》)
2、表示逆向转折关系,可译为“却”、“但是”、“反而”、“竟然”等。例如:
(1)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谏逐客书》)
(2)先生不羞,乃有意欲为收责于薛乎?(《冯谖客孟尝君》)
(3)臣部为前将军,今大将军乃徒令臣出东道。(《李将军列传》)
3、表示对某人、某事的确认,可译为“这”、“这就是”等。例如:
(1)左右曰:“乃歌夫‘长铗归来’者也。”(《冯谖客孟尝君》)
(2)因烧其卷,民称万岁,乃臣所以为君市义也。(《冯谖客孟尝君》)
(3)先生所为文市义者,乃今日见之!(《冯谖客孟尝君》)
(4)诸校尉无罪,乃我自失道。(《李将军列传》)
4、表示对结果的强调,可译为“才”、“这才”等。例如:
(1)昭昭然白黑分矣,而务去之,乃徐有得也。(《答李翊书》)
(2)平旦,李广乃归其大军。(《李将军列传》)
(3)告广曰:“胡虏易与耳。”军士乃安。(《李将军列传》)
(4)良久,乃许之。(《李将军列传》)
5、表示递进,常与“至”等合用,或译为“以至”、“以至于”。例如:
(1)无论事之大小,必有数次乃至十数次之阻力。(《论毅力》)
代词
指代第二人称,通常只作定语,可译为“你(的)”、“你们(的)”。例如:
(1)与尔三矢,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五代史伶官传序》)
(2)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
起辅助作用的代词。与一般代词不同的是,“者”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附着于其他词或短语之后,共同构成名词性结构,以指代一定的人、事、物,可在句中充当主语、定语、宾语、中心语等。可以与“者”组合的词类较多,意义或作用也各不相同,主要有:
一、与名词组合:
主要可分两类:
1、复指名词或名词性主语,引出谓语。此时“者”通常可以不译,也可视需要译为“……此人”、“……这个人”、“……的情况”等。例如:
(1)李将军广者,陇西成纪人也。(《李将军列传》)
(2)马伶者,金陵梨园部也。(《马伶传》)
(3)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答李翊书》)
2、复指名词或名词结构,充当动词宾语。此时“者”通常可以不译,也可视需要译为“……此人”、“……的人(情况)”等。例如:
(1)齐人有冯谖者,贫乏不能自存。(《冯谖客孟尝君》)
二、与数量词组合:
表示数量的种类。可译为“种”、“样”、“类”、“方面”等,也可不译。例如:
(1)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季氏将伐颛臾》)
(2)此三者,吾遗恨也。(《五代史伶官传序》)
(3)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谏逐客书》)
(4)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谏逐客书》)
三、与时间词组合:
表示一定的时间范围,可译为“……的时候”等。例如:
(1)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季氏将伐颛臾》)
(2)始者,非三代两汉之书不敢观,非圣人之志不敢存。(《答李翊书》)
四、与形容词或形容词短语组合:
将原有的形容词或形容词性短语变成名词性结构,可酌情译为“……的”、“……的人(或情况、东西、事情等)”。例如:
(1)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谏逐客书》)
五、与动词或动词短语组合:
将原有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变为名词性结构,也可酌情译为“……的”、“……的人(或情况、东西、事情等)”。例如:
(1)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季氏将伐颛臾》)
(2)且夫我尝闻少仲尼之闻而轻伯夷之义者,始吾弗信。(《庄子秋水》)
(3)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谏逐客书》)
(4)秦时为将,逐得燕太子丹者也。(《李将军列传》)
(5)当是时,弃城而图存者,不可一二数;擅强兵坐而观者,相环也。(《张中丞传后叙》)
(6)客有吹洞箫者,倚歌而和之。(《前赤壁赋》)
此外,“者”字结构有一类是提示或强调结果,以引出对缘由的解释,此时可译为“……的原因”等。例如:
而吾未尝以此自多者,自以比形于天地而受气于阴阳。(《庄子秋水》)
若是者何也?(《谏逐客书》)
孟尝君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者,冯谖之计也。(《冯谖客孟尝君》)
代词
“所”也是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的辅助性代词,所组成的结构也是名词性结构。与“者”不同的是:(1)“所”置于其他词或短语之前,而不是其后;(2)“所”的后面只能接动词,而且通常是及物动词。因此,如果不及物动词、形容词等与“所”字组合,它们自身一般也都变得具有及物动词的性质;(3)“所”字之所以通常与及物动词组合,是因为此时的“所”具有动词宾语的性质。因此,“所”字结构说明的是受动作行为支配的对象物,而“者”字结构则是说明发出动作行为的主动者、实施者(如“所见”指看到的东西:“见者”则指看东西的主体),二者的意义差别是明显的,决不可混为一谈。例如:
(1)君臣相顾,不知所归。(《五代史伶官传序》)——所归:归处。
(2)岂敢盘桓,有所希冀?(《陈情表》)——所希冀:企盼的内容。
(3)五帝之所连,三王之所争,仁人之所忧,任士之所劳,尽此矣。(《庄子秋水》)——所连:指禅让的君位;所争:争夺的政权;所忧、所劳:指为此而忧虑、操劳的国事。
(4)大军不知广所之,故弗从。(《李将军列传》)——所之:去的地方、去处。
(5)非臣陨首所能上报。(《陈情表》)——所能上报:指能够回报的恩德。
(6)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前赤壁赋》)——所如:去往的地方。
此外,还有一些由“所”组成的常见结构应当注意:
“所……者”
此一结构表达的意义等同于“所”字结构,而不等同于“者”结构,亦即说明受动作行为支配的对象,而不是发出或实施动作行为的主体。例如:
(1)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谏逐客书》)——所重者:看重的东西;所轻者:轻视的东西。
(2)生所为者与所期者,甚似而几矣。(《答李翊书》)——所为者与所期者:指文章的写作与期盼达到的水平。
(3)孟尝君曰:“视吾家所寡有者。”(《冯谖客孟尝君》)——所寡有者:缺少的东西。
(4)所欲忠者,国与主耳。(《张中丞传后叙》)——所欲忠者:愿意效忠的对象。
“所以”这一凝固结构表达的意思较复杂,主要有:
一、意义比较具体,表示动作行为的依据、凭借、工具、方法等,可译为“用来……的……”、“凭它来……的”等。如:
1、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谏逐客书》)
2、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谏逐客书》)
3、亟称其人,所以劝之,非敢褒其可褒而贬其可贬也。(《答李翊书》)
4、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答司马谏议书》)
5、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知所以志也。(《张中丞传后叙》)
二、意义比较抽象,用以引出某种结果的原因,可译为“导致……的原因”、“这就是……的原因”。如:
1、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谏逐客书》)
2、原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可以知之矣。(《五代史伶官传序》)
3、祸莫大于杀已降,此乃将军所以不得侯者也。(《李将军列传》)
三、指代缘由、原因的名词性结构,做动词宾语。如:
1、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答司马谏议书》)
四、约数词
此时接续在数量词后,表示大约的数量范畴。可译为“左右”、“前后”等。例如:
未到匈奴阵二里所,止。(《李将军列传》)
一、合音词
1、“之于”的合音(即取“之”的声母、“于”的韵母和声调拼合而成。“于”古音同“乎”)。“之”为指示代词,“于”为介词,所以此时“诸”只出现在句中:“之”是前面出现的动词的宾语,指代上文提到的人、事、物:“于”则与后面的词或短语组成介宾结构,介绍前面的动宾结构关涉到对象、处所、地点、内容等。例如:
(1)用与舍属诸人。(《答李翊书》)
(2)用则施诸人,舍则传诸其徒,垂诸文而为后世法。(《答李翊书》)
(3)更譬诸操舟……(《论毅力》)
(4)公伐诸鄢。(《郑伯克段于鄢》)
2、“之乎”的合音。“之”为指示代词,“乎”为语气词,此时“诸”只出现在句末:“之”是前面出现的动词的宾语,“乎”用来结束句子。例如:
(1)有美玉于斯,韫椟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论语子罕》)
(2)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诸?(《孟子梁惠王下》)
二、约数词
此时“诸”作定语,表示某一范围的全体,或全体中的每一个体,可译为“各位”、“众”等。例如:驱而之薛,使吏召诸民当偿者,悉来合卷。(《冯谖客孟尝君》)
而诸部校尉以下,才能不及中人,然以击胡军功取侯者数十人。(《李将军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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