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形式
全国统考。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4年拟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
六、考试
1.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入学考试统考的初试科目为4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请通过16885880、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grs.hnuc.edu.cn)或者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查询。
7.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时间、地点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政审意见,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制
三年,实行弹性管理2~4年。
九、其它事项
1.体检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3.关于收费
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均按照国家及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4.奖助学金及科研补贴
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将获得一定奖励。
十、联系方式
1.2014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我们会及时发布到我校研究生网站,请考生查询。
2.湖南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688031,网址:http://grs.hn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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