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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是北京市的地方政策

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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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关于2014高考改革的各种消息很多,开始只是互联网上来自民间传播的消息,其中最为详实的是10月17日一篇标注为“市教委会议纪要”的《走出一路芬芳:2014年起北京市高考、中考改革重大调整》。10月18日开始,几家平面媒体记者通过对一些参与了高考改革的专家的采访,基本内容就是民间消息的扩展了,并使得来自间的高考改革消息可信度增加。所有消息的主要内容为北京市拟将对高考进行重大改革。其中,最受关注的一项是,高考英语分值将有望减少,而语文和数学的分值有望提高。此外,除了教育部规定的少数民族加分仍将保留,北京市的自主加分项目都会取消。2014年北京高考志愿填报仍采取考前报志愿,但在志愿填报方式上有望作出微调,第一志愿可以同时报2个平行志愿,第二志愿可以同时报3个平行志愿。但是据称这些消息都是近期教委会议上讨论的方案,且未经官方证实。本月底前会正式发布高考改革方案。

  这些消息迅速在包括人民网在内的主流信息网站传播,在社会引发巨大争论,也让2014高考家长们十分关心。总体来说家长们持欢迎态度。特别是关于取消加分的消息,受到多数家长的普遍赞同。这是裸分考生的福音。但对于唯独继续保留少数民族加分感到遗憾。在此前,少数民族加分是家长们意见最大的加分项目之一。特别是北京每年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考生有近7000人,几乎占了加分总数的八成左右。不少家长们认为,在边远少数民族聚集区为了体现我们的民族政策,给少数民族考生适当加分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少数民族散居在汉族中间,其子女在受教育过程中与汉族没有区别,这一项加分是很不合理的。

  尽管如此,多数家长们对这次传言中关于取消大部分加分项目,只保留少数民族加分还是能表示理解,他们认为少数民族加分是教育部的规定,而北京市已将本市的自主加分都取消了,暂时只能做到这儿了。这已经不是北京市权力能做到的了……。

  真的是这样吗?开始时候晨雾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突然想起,曾经有家长咨询过,少数民族加分外地高校认不认?这时晨雾对“少数民族加分”到底是教育部规定的,还是北京市规定的产生了质疑。一位博友也在晨雾博客的评论中质疑道:

  “记者了解到,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等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仍将保留,而北京市的自主加分项目可能都会取消。”----记者写文章查原始出处没?睁眼说瞎话!!!

  我们需要搞搞清楚了。先看看媒体上关于这次加分项目改革是怎样报道的?我们发现网上所有提到“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等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仍将保留,而北京市的自主加分项目可能都会取消”的说法都是最早源自2013年10月19日京华时报:

  对于考生关注的高考加分制度问题,记者了解到,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等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仍将保留,而北京市的自主加分项目可能都会取消。北京市自主加分项目包括: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体育竞赛优胜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的应届毕业生。

  我们再分别查一下教育部和北京市与少数民族相关加分项目的原始规定。

  《教育部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中第46条和49条涉及少数民族照顾的规定:

  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49. (主要涉及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各种情况,最后一行提到少数民族)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可见,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规定,由于北京市不属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京少数民族不应享受加分照顾。但是在京少数民族属于“散居在汉族地区”,可以享受“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按照教育部这个文件精神扩展:除了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以外的全国内陆多数省市区对散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实施的加分政策,都是本省市区的地方政策。)

  《北京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中的(三)照顾对象的录取内容中,在加10分照顾的最后一条为少数民族加分:

  2.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6)少数民族考生。

  我们注意到了这项规定前面加了个“*”。文章在后面做出解释:

  标注符号“*”的照顾政策仅适用北京地区的高等学校投档录取。

  怎么理解“仅适用北京地区的高等学校投档录取”?我们再看看标注了“*”的照顾政策还有哪些?

  1.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8)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

  *(9)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考生;

  *(10)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体育竞赛优胜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的应届毕业生。

  2.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6)少数民族考生。

  这下看明白了。我们看出除了少数民族这一项以外,其余项目中有四项直接标注有北京市的字样,还有一项指出“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也是只有北京这类直辖市会这样描述。因此可以认定,所谓包括少数民族加分在内的“仅适用北京地区的高等学校投档录取”的照顾政策应当就是媒体做说的“北京市的自主加分项目”。如果其他“北京市的自主加分项目”都取消了,同为“北京市的自主加分项目”的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在北京也应当取消。

  这样一分析才看出来,少数民族加分项目过去和现在都不属于教育部规定的在北京这样的内地大城市的加分项目。在京少数民族考生充其量只能享受“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在京少数民族考生此前享受10分加分,2014年降为5分加分,这完全是北京市自己的地方政策,与教育部无关。北京市如果还要继续保留少数民族加分项目,那也完全是北京市自己要这样做的,没有必要扯到“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等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仍将保留”上面去。给人感觉北京市执行这样的加分政策出于很无奈似的。但事实上教育部从来都没有要求北京市必须执行给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政策。

  结论: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是北京市的地方政策。“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等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仍将保留,而北京市的自主加分项目可能都会取消”的表述肯定是有问题的。北京市这次高考改革即便继续保留少数民族加分,也不应当是这个站不住脚的理由。但是从目前各媒体报道看,“只保留少数民族加分”这个说法也不像是空穴来风,一定事出有因。最早来自民间的表述仅为“除了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以外,其它加分政策都将取消”,并没有区分教育部规定的还是北京市自主加分。因此也不排除媒体的转述和表达中出现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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