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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省艺术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实施方案

2012-12-07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文化书籍
51美术报考指南  美术志愿填报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5日至8日,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地点: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地点为考生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户口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参加高考报名才可以享受相应的照顾政策。

  (四)报名办法: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和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1、高考报名时考生须交验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证明)

  (2)应届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须注明考生在校的学籍注册时间),往届生和其他考生和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件。

  (3)考生本人签写的《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

  2、报名资格审查及考生号编排

  各市、县(市、区)招考办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电子摄像等环节的实施,给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发放《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报名系统软件由省招生考试办公室下发,艺术类考生的考生号按《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号编排办法》执行。

  3.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参加音乐舞蹈类、戏剧影视艺术类和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的考生须根据专业类别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居民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指定考点进行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报名信息确认,领取专业考试有关材料,缴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规定标准),了解考试具体要求,熟悉考点环境,确认考场所在位置。

  二、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分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文化课考试两次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又分为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辽宁省2013年普通高校在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戏剧影视艺术类、广播电视艺术类四个类别实行全省专业统考。我省未涉及的专业由有关院校自行组织校考,部分院校如果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并告知辽宁省招考办。

  所报考专业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才有被艺术类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专业)录取的资格。

  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除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本科专业外,属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本科专业,属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必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省外高等院校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在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不得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也可在辽宁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学校,须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在辽宁省设点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学校须书面报辽宁省招考办备案,校考的时间应安排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之后。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的方式。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

  1、美术类专业统考

  美术类专业统考包括三个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美术类考生于2012年12月27日至28日到参加高考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

  美术类专业统考于2013年1月6日进行。每位考生考试座位由省招考办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

  2、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五个专业,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含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演奏专业方向(非戏曲乐器)】,舞蹈学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

  音乐舞蹈类考生报名确认信息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至24日。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于2013年1月11日至13日进行。

  3、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三个专业:影视表演专业、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戏剧影视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至23日。

  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自2013年1月13日起进行。

  4、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两个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于主持艺术专业。

  广播电视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至23日。

  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自2013年1月3日起进行。

  5、评卷

  艺术类专业统考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聘请专家组成评委组,采取封闭管理模式进行评卷。评卷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严密组织,严格程序,确保评卷质量。

  6、省统考成绩发布

  艺术类省统考评卷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办将统一公布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可通过168声讯台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自愿查询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同时由各市、县(市、区)招考办向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2013年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二)艺术类专业校考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试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和办法由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示。考生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居民社纷争,按各院校招生简章的要求办理报名和考试手续。

  到我省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须到辽宁省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具体地点为:

  1、美术类考点: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联系电话:024-88269590 13998804903

  2、音乐舞蹈类考点:沈阳音乐学院

  联系电话:024-62602660 23894467 18904014467

  3、戏剧影视和广播电视艺术类考点:辽宁大学

  联系电话: 024-62602660 15604051212 13514288808

  (三)文化课统一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辽宁省组织的普通高考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辽宁省2013年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包含政治、历史、地理三科内容;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内容。四科总分满分为750。

  文化课考试时间由教育部确定和公布,考生持居民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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