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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传播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3-12-14

福建师范大学

文化书籍
51美术报考指南  美术志愿填报  

  福建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由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经过106年的积淀、传承与创新,学校已发展成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成果丰硕、对外交流活跃的知名学府。校本部现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多亩,风景优美,办学条件优良;设有7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25400多人、各类研究生6000多人;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3个、省特色重点学科9个、省级重点学科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实力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和地方大学的先进行列。

  传播学院现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戏剧与影视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专业硕士:广播电视艺术),4个本科专业(广播电视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已形成学术型与应用型兼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自2011年起,学院与台湾世新大学合作,以“3+1”(即3年在本校,1年在台湾世新大学学习)模式在4个专业联合招收和培养学生(详见相关招生目录)。

  传播学院是“两岸媒介文化发展协同创新基地”,拥有省重点教学实验中心(数字媒体实验中心)、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媒介文化研究中心)。学院与省广电局合作建立海峡西岸经济区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与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建省广电集团等多家媒体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学院是福建省传播学会挂靠单位,建有网络文化研究中心、文化产业研究发展中心、影视艺术研究所、台湾传媒与舆情研究所等研究机构。

  传播学院现有本科生、研究生1400多人。在教学上,学院努力拓宽专业口径,加强学科基础教学,强化学生实践,注重培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近几年就业率均超过98%。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走上工作岗位的毕业生中,有300多人次在校时荣获校级以上各种专业比赛等荣誉700多奖项。其中,郭蕾获“明日之星”全国总决赛亚军;车玲玲获中央电视台“挑战主持人”杯周冠军;陈怡静获省第五届大学生辩论赛最佳辩手奖;欧阳丹娜获首届华东六省主持人新人赛金奖;林洪洋获第二届华东七省市主持人新人赛金奖;林芃获福建省第四届“金话筒”主持人新人赛金奖;郑颖,郑哲翛,洪珍茹,陈丹艳、陈雅佳分获一、二、三、四届海峡两岸主持新人赛金奖;张晓敏、余乐的纪录片《马幸》获第二届国际学生影视作品展优秀奖(国内仅3名);周耿忭的DV作品《地下生活》在第三届国际学生影视展播出;林潇潇的中篇小说《高四学生》由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并获《小说月报》第9届百花奖中篇小说奖;林煜的FLASH作品《寻找》获首届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动画短片学术奖;陈欣、王龙婷、王磊、林龙阳共同创作的短片《得》获世博竞赛单元提名奖;王宇作品《大学生这活儿》获得首届上海聚交影像节主题单元最佳影片奖;伍娅伦、李敏获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DV大赛短剧组一等奖;杨龑获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DV大赛剧情组一等奖;廖先慧、李丽馨作品《中国大学生在线——成长陪伴者》获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二等奖;传播学院学生主演的大型话剧《同桌的你》获第一届福建省“水仙花杯”文化艺术展演一等奖,并代表福建省晋京参加全国大学生话剧展演活动;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二、三等奖7项;话剧《无人在场》获福建省首届大学生戏剧节金奖;音诗画《红岩颂》获福建省艺术院校(系)文艺调研一等奖; 2010-2013连续四年获得全国“中华诵·经典诵读”比赛福建赛区特等奖等等。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我校传播学院各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省份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招生计划

学费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40名(其中福建省内10名,省外30名)

8640元/生·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

本科

10名(面向福建省招生)

8640元/生·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

(闽台合作项目)

本科

30(面向福建省招生)

18000元/生·年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50名(其中福建省内20名,省外30名)

8640元/生·年

广播电视编导

(闽台合作项目)

本科

40(面向福建省招生)

18000元/生·年

  注:1.以上内容供参考,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学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核的收费标准为准。

  2.面向福建、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山东、辽宁等7个省份招生。福建省外计划将按各考点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解,参照专业考试后合格生源分布情况,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三、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辽宁

2014年1月5、6日

2014年1月7、8日

2014年1月7、8日

辽宁大学(蒲河校区)

湖南

2014年1月16、17日

2014年1月18、19日

2014年1月18、19日

湖南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河南

2014年1月10、11日

2014年1月12、13日

2014年1月12、13日

郑州大学(南校区)

江西

2014年2月8、9日

2014年2月10日

2014年2月10日

南昌大学

山东

2014年2月8、9日

2014年2月10、11日

2014年2月11日

青岛海大学术交流中心

安徽

待定

待定

待定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注:考生到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以上考点安排设置及时间安排为我校今年拟定在上述省份设点校考,具体设点情况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四、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辽宁、湖南、河南、江西、山东、安徽等6个省份的考生,到所属省份我校所设考点报考。

  2.须携带身份证、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所属省份没有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不必交验,下同)等参加报名,并交准考证、身份证、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背后写上姓名)。考生应亲自填涂有关表卡,并认真核对有关报名信息后签字确认。

  3.报名时须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含初、复试)150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等《关于继续执行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3〕7号确定]。

  五、专业考试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包括闽台合作项目)

  福建省内考生:执行福建省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要求。另,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的考生需进行加试,加试评定采用综合评定制,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科目

要求

加试

1.闽南方言新闻播报

(抽签选定)

2.闽南方言话题评述

(抽签选定)

  福建省外考生:

 

科目

要求

初、

复试

1.自选朗诵

自选艺术作品(诗歌、散文、小说、寓言选一篇3分钟之内)

2.朗读指定新闻稿

抽签选定

3.话题评述

抽签选定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包括闽台合作项目)

  福建省内考生:执行福建省编导类专业统考考试要求。

  福建省外考生:

 

科目

要求

笔试

影视艺术作品分析

现场观看放映作品后作编导艺术分析

  六、录取规则

  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包括闽台合作项目)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另,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的考生还需加试合格]。录取规则按照2014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包括闽台合作项目)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编导类专业统考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照2014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6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事项

  1.2014年有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统考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所属省份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参加录取。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或传播学院网页(http://www.fjcbxy.com)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1-22868580(传播学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邮 编:3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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