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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2014年吉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情况统计表

2014-08-12

长春师范大学

文化书籍
51美术报考指南  美术志愿填报  

  一、长春师范大学2014年吉林省一批A段(艺术)录取分数统计表

科类

录取专业

综合成绩

录取文化课成绩

录取专业课成绩

最高分

最低分

最高分

最低分

最高分

最低分

文科
艺术

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

634

557.8

452

312

377.4

311.4

播音与主持艺术

637

579

498

407

345.8

322.8

动画

531.6

529

450

386

300

259

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

572.8

487

448

298

334

242

广播电视编导

640.1

591.3

498

429

354.1

324

环境设计

550.2

537.2

423

382

315

285

绘画

543.4

531.4

394

374

307

307

美术学(师范)

557

531.8

432

311

355

273

视觉传达设计

560.4

532.2

474

369

316

276

书法学(师范)

621.6

515.6

376

336

396

314

舞蹈学(师范)

559

572.6

395

375

347.6

32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602

471.8

445

318

335

242

戏剧影视文学

541.7

508

466

336

316.7

262.1

音乐表演(师范)

546.7

546.7

361

361

330.1

330.1

音乐学(师范)

607.09

491.67

487

306

355.36

278.64

文科合计

640.1

471.8

498

298

396

242

理科
艺术

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

638

539.8

481

305

374.2

329.2

戏剧影视文学

524.8

501.4

434

393

289

259.6

广播电视编导

605.9

561.5

444

340

357.5

335.2

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

525

469.2

392

290

345

246

视觉传达设计

526.8

526.8

393

393

291

291

环境设计

533.2

533.2

422

422

280

280

理科合计

638

469.2

481

290

374.2

246

  备注:我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以上信息不含征集志愿信息。

  二、长春师范大学2014年吉林省第二批本科A段(艺术)录取最低分

第一次投档

文科艺术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综合成绩最低分359.4分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综合成绩最低分320.2分

理科艺术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综合成绩最低分393.8分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综合成绩最低分299.04分

第二次投档

文科艺术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综合成绩最低分416.2分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综合成绩最低分355.26分

理科艺术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综合成绩最低分434.8分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综合成绩最低分299.04分

  录取规则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3米(含)以上。秘书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2米(含)以上。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1.85米(含),女生身高1.63-1.75米(含)。

  长春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考生和吉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均可报考我校艺术类相应专业。此外,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在我校不设校考的省(区、市)招生录取时,使用各省(区、市)相应专业艺术统考合格成绩,按综合成绩录取。美术类、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时,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相应专业艺术统考合格成绩,按综合成绩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投档后,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要求文理分科录取的,按照文、理科考生分别排序录取。否则,按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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