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坐落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在百年的历史进程中,学校始终以光大民族教育伟业,铸就众多民族精英为己任,形成了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为社会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教育人才,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1个,涉及30多个专业领域。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150人,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764人,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470人,在校研究生4112人。
一、招生计划
因国家还未下达2015年招生计划,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符合我校专业报考条件要求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对于未经在读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擅自报名参加国家统招计划研究生考试的,一经发现,原就读研究生培养单位将责成其办理退学手续。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考生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选择河北省各报考点进行报名;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但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学院各专业(学院代码011)的考生必须选择石家庄市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北师范大学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名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选择其他省市报考点的考生请根据当地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及具体地点请阅读报考点网上公告。
四、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
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进行初试,其中我校美术与设计学院的美术学、美术(专业学位)和艺术设计(专业学位)专业的501专业测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12月29日在河北师范大学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查询。
五、学费和奖助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年,具体信息及相关奖助体系政策请查阅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将在研究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公布,届时请考生在网上查询。
5.我校关于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查询有关信息。参考书目在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师生活动中心一层“新旧书店”有售,联系电话0311-80857212,13313211081。
单位代码:10094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11-80786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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