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教育、艺术等十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欢迎优秀学子踊跃报考!
一招生规模
2015年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3900名,在校学习年限为2~3年。各学院招生计划规模详见我校专业目录。各学院招收推荐免试人数以最后确定录取人数为准,招生人数录取时视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2015年全校拟招收推荐免试人数占招生计划50%,具体接收章程可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s.xjtu.edu.cn/zhaos)。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具有下述条件之一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须满足:a.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满2年或2年以上;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c.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含英语四级)且成绩优良)。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英语通过四级。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属于上述第2、5条件的人员达到
初试要求后须加试。(三)、单独考试考生除满足条件(一)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工作(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成为业务骨干;
2.报名须在符合学校限定的学科专业范围内及指定的合作单位范围(研究生院已备案)
内报考,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在职人员;
3.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四)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满足条件(四)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人员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工作经验。
(七)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为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日制(五年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
理机构、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我校作为报名点,按规定只接受符合在本报名点考试要求的考生的报名及现场确认,
具体对象为:
(1)报考我校的本省高校(西安市以外设报名点除外)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我校的工作单位或户口在陕西(须出具证明)的往届毕业生;
(3)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艺术硕
士(135100)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本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4)报考省外高校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为非社会报考点,除以上考生外一律不受理其他考生报名。
凡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的考生,系统所生成的报名号前4位应为"6111"。
外省报考我校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单位的规定选择报考点报名及考试。
(二)、现场确认:(参见我校研招网"现场确认须知")
1.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
2.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宪梓堂一楼(交大南门向西100米)。
3.提交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相关材料)和网上报名编号等。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成绩单、论文等),待招生单位审查后确定考试资格。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
7.考生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未经现场信息确认者,报考无效。
四入学考试
考生应在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期间内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若对准考证上信息有疑义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准考证须保留
到入学为止,请考生妥善保存。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28日(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安排在12月29日进行)
复试时间:2015年3月。五体检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须进行体检,体检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
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相关说明
(一)网上填报说明
1.考生应严格按招生目录正确报考。
2."备用信息"中填报"复试科目名称",复试科目必须填写且不得更改。
3.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强军计划",并顺序填写推荐单位名称、地址、邮编。
4.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须在"备用信息1"中注明"国防生"和保留资格年限,对未注明"国防生"和保留年限的,我校查实后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部队书面同意,录取时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按协议书上的保留年限入学,不得提前或推后。
(二)初试科目
1.硕士生入学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艺术硕士考试科目除外)。
2.全国统考、联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除外语专业外)、数学、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等;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
3.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考生网报时按相应专业考试科目填报即可。
4.各学院不同招生专业如考试科目代码相同,则考试内容及要求也相同。自命题考试范围或大纲见相关学院简章。
(三)复试要求与须知
2015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科实际考试情况,按照一定的复试录取比例自行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1.提交材料:考生需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准考证、学历认证报告等)。具
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2.同等学力人员,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加试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加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相关学院的复试。加试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进行,考试科目另行通知。
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的人员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复试办法复试分笔试(参考书在招生目录中的备注栏内已注明)、外语听力测试、综合面试等,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50%。具体内容及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上线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通知考生,请考生留意学院网上通知。
(四)相关费用
1.报名费、体检费、住宿费均按陕西省物价局和省招生办规定的标准执行。
2.学费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
2015级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学费标准另行公布。
3.资助体系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助教及助管
岗位津贴、困难补足、国家助学贷款、企业或个人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全国每年奖励35000名在读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硕士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月500元。
(3)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提供,用于支持硕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因素按学年进行评定与动态调整,并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每生每年10000元)和二等(每生每年8000元)。一等奖学金奖励长学制研究生,二等奖学金奖励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奖励比例不超过80%)。一名硕士研究生在一年内"学业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4)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提供,且发放额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标准,具体发放数额由导师确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期间,如果实习单位提供了实习津贴,导师可以不发助研岗位津贴。
详请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
(五)违规处理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严肃处理。
(六)招生咨询
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北门内东侧招生楼;邮政编码:710049;
电话:(029)82668329;电子邮件信箱:yzb@mail.xjtu.edu.cn
网址:http://www.xjtu.edu.cn或http//gs.xjtu.edu.cn传真:(029)8266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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