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xza.cn/zsjy/yanjiusheng/index.asp)上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报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院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院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考生个人学历(学籍)信息校验非常重要,将会对后续的复试、加试及录取造成重要影响。希广大报考我院考生报名前校验好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4.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变更通信地址或联系方式者,请务必告之我院。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或联系方式有误,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1.我院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或认证,并将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打印备查。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至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2014年12月29日15:00后,关闭报名网站准考证打印功能。《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英语一或英语二)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2015年4月中、下旬。
复试地点:2015年3月底至4月上旬,复试信息将发布在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xza.cn/zsjy/yanjiusheng/index.asp),请考生自行查询。
复试方式:面试(含英语口语)+笔试。
复试科目设置:英语听力测试+报考(调剂)专业相关专业课(详情请登录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西藏大学农牧学院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范围》)。
复试准备材料:
1.应届本科生: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政审表、体检表、准考证、成绩单原件。
2.往届毕业生: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本科或者毕业后的获奖证书和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政审表、体检表、准考证原件。
(二)我院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院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无需加试。但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以同等学力(以报名时为准)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以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为准。)
(六)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初试公共科目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其破格参加报考我院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七)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属于二区招生单位。报考我院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详见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就业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七、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其他基本调剂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我院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请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以及报考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
九、录取
1.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3.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定向、委培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学制
我院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二、信息公开公示
在复试、录取阶段,我院都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院网站上公开公示各阶段招生实施细则和进展,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十三、重要说明
1.我院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西藏自治区相关收费文件为依据。
2.对于考生填报材料虚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院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5.我院的外语考试不接收小语种考生。
6.本简章公布的各专业招生数均为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计划数为准。
7.若本简章中涉及的时间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有冲突,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十四、其它
考生可从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西藏大学农牧学院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范围》,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等细则。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西藏大学代码:10694,农牧学院代码:010
联系部门: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西藏林芝地区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研究生处,邮编:860000
电话:0894-5823990联系人:余老师
邮箱:nongyuanzhaosheng@126.com
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网址:http://www.xza.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xza.cn/zsjy/yanjiusheng/index.asp
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研究生处:http://www.xza.cn/gljg/yjs/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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