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师范大学。学校现有20个教学单位,有67个本科专业,覆盖文、理、史、教育、管、法、工、艺术等八个学科门类;教职工14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目前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近三届本科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5%以上,就业率居于省属高校前列。学校图书馆馆藏丰富,拥有1个多功能体育馆和1个高标准运动场,校园网设施先进,网上教学资源丰富,能够为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良好服务。
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拥有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1个吉林省高校重中之重立项建设一级学科,有3个吉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立项建设学科;2011年,在教育部“授予博士学位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中,学校“东北民族与边疆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项目”获国家批准,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学校现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有9个吉林省特色专业,3个吉林省品牌专业;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吉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10个省级科研平台,“东北民族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被评为首批吉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2012年学校承办全国第十二届冬季运动会开幕式文艺演出,成为第一个独家承办全国性体育赛事开幕式整场演出的省属高校,并荣获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贡献奖。学校与澳大利亚、俄罗斯、西班牙、日本、韩国、加拿大等十几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
2015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开始招生,欢迎广大学子报考长春师范大学!
二、招生专业
2015年我校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美术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等本科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
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表
学院 | 专业名称及方向 | 专业性质 | 计划数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 | 师范 | 60 |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 师范 | 138 | |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 师范 | 12 | |
音乐表演 | 师范 | 20 | |
舞蹈学 | 师范 | 15 | |
舞蹈表演 | 师范 | 15 |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 | 师范 | 60 |
书法学 | 师范 | 27 | |
环境设计 | 非师范 | 35 | |
环境设计 | 非师范 | 8 | |
动画 | 非师范 | 30 | |
绘画 | 非师范 | 30 | |
视觉传达设计 | 非师范 | 34 | |
视觉传达设计 | 非师范 | 8 | |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 非师范 | 128 | |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 非师范 | 22 | |
传媒科学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非师范 | 60 |
戏剧影视文学 | 非师范 | 72 | |
戏剧影视文学 | 非师范 | 18 | |
广播电视编导 | 非师范 | 85 | |
广播电视编导 | 非师范 | 25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非师范 | 30 | |
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 | 非师范 | 96 | |
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 | 非师范 | 44 | |
动漫实训基地 | 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 | 非师范 | 120 |
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 | 非师范 | 40 |
三、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取得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美术类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m-1.85m、女生身高1.63m-1.75m,其他身体健康状况参照《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我校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采用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和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校考两种方式(具体情况见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参加校考的考生需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指定的长春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不允许跨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有统考合格要求,考生所报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校考;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无统考合格要求,考生可报考我校校考。
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招收文、理科艺术类考生;其它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
吉林省考生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015年艺术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2015年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及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吉林考点(报名与考试地点设在长春师范大学)
报 名 日 期 |
考 试 日 期 |
招 生 专 业 |
招生范围 |
2015年1月13-15日 |
2015年1月16—17日 |
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 |
吉林省 |
2015年1月16-18日 |
2015年1月19日 |
书法学 |
|
2015年1月16-18日 |
2015年1月19—20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
2015年1月16-18日 |
2015年1月20日 |
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 |
注: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在吉林省使用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不设校考。
2.省外考点:我校在省外设立的校考考点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招生专业和招生范围将陆续公布,敬请关注!
3.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以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五、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若生源不足,我校使用该省(区、市)该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该省(区、市)该专业无省统考,我校认可同类院校、相应专业校考成绩,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注:如此录取原则有违考生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则遵循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原则。
六、有关规定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持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三)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满分40分。共计100分。
2.声乐(美声、民族或流行演唱唱法):考生须准备歌曲两首,现场抽签选取其中一首应试,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乐曲两首,现场抽签选取其中一首应试,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2、3项为必考内容,第2、3项自选一项为主项。
计分方法:主项×2+副项+视唱练耳
(二)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满分400分)
1.基本功: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满分100分。
2.跳转翻技巧组合:限时30秒--1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3.剧目:舞种不限,限时90秒--120秒之内,舞蹈服装、音乐及道具自备,满分100分。
4.即兴表演:即兴表演不命题,以抽签形式确定表演音乐,限时2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2、3、4项均为必考内容。
计分方法:基本功+跳转翻技巧组合+剧目+即兴表演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满分400分)
1.即兴主持: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以内完成,满分200分。
2.稿件朗读:自备散文,满分100分。
3.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舞蹈伴奏乐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满分100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即兴评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编导创意,满分100分;(2)作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满分400分)
1.面试:话题阐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故事编写,满分100分;(2)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六)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
1.考试科目:
面试:形体五官(200分)、风度举止(125分)、动作反应(50分)、普通话表达能力(100分)、才艺展示(125分),满分600分。
说明:根据《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要求,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按年度招生计划1:6的比例进行,考生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都合格后按年度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考试结束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当日公布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考生自行选择是否参加体检,如不参加体检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体检结束一周后考生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体检结果,如对体检结果中胸透、肝功化验、心电图三项检查结果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经航医同意后,由学校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其它项目检查以航医鉴定结果为准,学校不予复检。
(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满分400分)
2.素描200分,色彩200分,满分400分。
说明: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只在吉林省招生。
(八)书法学(400分)
1.考试科目:临帖和创作(试卷为四尺宣纸以内);
2.临帖200分,创作200分,满分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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