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成绩的使用:我校所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我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使用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成绩。
2.录取原则:文化课上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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