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对取得了各省(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和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外考生,我校按以下原则录取: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美术类、音乐类、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60%+高考文化分*40%),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湖南省考生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办法执行。
咨询湖南师范大学录取率、报考问题
扫描下方二维码
了解更多信息查看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网
声明:以上整理自(湖南师范大学)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返回51美术网,查看更多>>院校大全 | 各省艺考 | 美术报考指南 | 艺考文化课高分冲刺 |
北京院校 | 985高校 | 美术报考神器 | 九大美院 |
找画室锦囊 | 艺考文化课高分冲刺 | 美术联考没过怎么办 | 画室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