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考试科目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规定执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省根据政策划定。
2、参加我校单独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所在省份要求其参加该省的专业统考,则必须符合该省份相应的规定方能参与录取。
3、我校组织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后,按综合分排序,并参考有关科目成绩及德智体表现,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
音乐学专业成绩排名在各省计划的前30%,播音与主持艺术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成绩排名在各省计划的前20%,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优先录取。
4、湖南省及我校未组织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成绩采用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录取原则参照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查,凡复试、体检不合格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点击查看:长沙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咨询长沙学院录取率、报考问题
扫描下方二维码
了解更多信息查看 长沙学院招生网
声明:以上整理自(长沙学院)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返回51美术网,查看更多>>院校大全 | 各省艺考 | 美术报考指南 | 艺考文化课高分冲刺 |
北京院校 | 985高校 | 美术报考神器 | 九大美院 |
找画室锦囊 | 艺考文化课高分冲刺 | 美术联考没过怎么办 | 画室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