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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15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5-02-13

宜春学院

文化书籍
51美术报考指南  美术志愿填报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专业分省分科类(文/理)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

  2、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书法学专业除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

  3、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科类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点击查看:宜春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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