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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2015年面向北京市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招生简章

2015-06-08

北京服装学院

文化书籍

  北京服装学院2015年面向北京市招收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

  “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本科生招生简章

  为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培养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急需的高水平人才,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的通知》精神,2015年我校将面向北京市招收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生,输送到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以下称“双培计划”)或英国伦敦艺术大学(以下称“外培计划”)开展访学活动。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要求;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要求。

  二、招生计划

  (一)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

专业名称

共同培养

院校

科类

合计数

区县名称(高考报名单位)

东城

西城

朝阳

丰台

石景山

海淀

房山

通州

顺义

大兴

怀柔

平谷

密云

延庆

市场营销(时尚管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8

1

 

3

1

 

 

 

1

2

 

 

 

 

 

工商管理(时尚管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8

1

1

1

 

 

 

1

1

1

 

1

 

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大数据营销)

中央财经大学

8

1

 

 

1

 

 

2

1

2

1

 

 

 

 

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

中央财经大学

8

1

1

1

 

1

 

1

 

 

1

 

1

 

1

服装设计与工程

英国伦敦艺术大学

6

1

1

 

 

 

 

1

 

1

 

 

1

1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英国伦敦艺术大学

2

 

 

1

 

 

1

 

 

 

 

 

 

 

 

工商管理类

英国伦敦艺术大学

2

 

 

1

 

 

 

 

 

 

 

 

 

1

 

工业设计

英国伦敦艺术大学

2

 

 

 

1

 

 

 

 

 

1

 

 

 

 

传播学

英国伦敦艺术大学

2

1

 

1

 

 

 

 

 

 

 

 

 

 

 

广告学

英国伦敦艺术大学

2

 

 

 

1

 

 

1

 

 

 

 

 

 

 

合计

48

6

3

8

4

1

1

6

3

6

3

1

2

3

1

  注: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艺术类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无招生计划区县的考生请勿报考。

类别

专业名称

共同培养

院校

合计数

区县名称(高考报名单位)

东城

西城

朝阳

丰台

石景山

海淀

门头沟

房山

通州

顺义

昌平

大兴

密云

延庆

双培

计划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尚设计)

中央美术学院

16

1

 

3

2

1

1

1

2

1

 

1

2

 

1

公共艺术(信息可视化设计)

中央美术学院

16

1

 

2

2

1

1

1

2

1

2

1

2

 

 

视觉传达设计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

 

 

1

 

 

 

 

 

 

1

 

 

 

 

视觉传达设计(信息设计)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3

 

 

1

 

1

 

 

 

1

 

 

 

 

 

外培

计划

服装与服饰设计

英国伦敦艺术大学

15

1

1

1

1

1

1

1

2

1

1

2

1

1

 

设计学类

英国伦敦艺术大学

16

1

1

1

1

1

1

1

1

2

2

1

2

1

 

视觉传达设计

英国伦敦艺术大学

1

 

 

 

 

1

 

 

 

 

 

 

 

 

 

合计

69

4

2

9

6

6

4

4

7

6

6

5

7

2

1

  注: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报名及考试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9日12:00---6月12日12:00

  考生一律在此时间内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bkzs.bift.edu.cn/报名并网上交费(注:请使用IE类浏览器登录系统),请于报名前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交费功能的银联卡。考生交费后须自行打印《考生信息登记表》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

  考试地点: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2号)

  提示:考生不能同时报考艺术类专业“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 

  3.考试科目及要求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

考试时间

造型基础一

考察考生运用素描表现造型的艺术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塑造能力

2小时

造型基础二

考察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理解、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色彩表现能力

2小时

设计基础

考察考生图形创意和画面的组织构成能力

2小时

  注:以上各科目单科满分为100分,专业考试总分为300分。

  考生必须持以下材料参加考试①身份证原件;②网上打印的《考生信息登记表》及准考证;③北京市2015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通知单。凡身份验证或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我校统一提供考试纸,考生需准备画笔、颜料和画板。

  4.专业成绩查询

  我校将于6月20日左右在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网址:http://bkzs.bift.edu.cn/)公布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录本网址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

  四、录取原则

  1.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B段录取。考生须达到北京市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文/理),依据考生所在区县的分专业计划数按照高考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艺术类专业“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考生须达到北京市艺术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通过我校 “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考试后,依据考生所在区县的分专业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QQ截图20150608191028.jpg

  五、培养方式

  “双培计划”采用“3+1”的培养模式,即学生第一、二、三个学年分别到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相关专业学习,第四学年回到北京服装学院进行毕业设计及答辩。

  “外培计划”采取“1+2+1”的培养模式,即学生第一个学年在北京服装学院学习,同时进行到国外学习的语言准备,英语及专业课成绩达到如下入学资格要求,获得入学资格后,第二、三学年到英国伦敦艺术大学学习,第四学年回到北京服装学院进行毕业设计及答辩。

  英国伦敦艺术大学入学资格要求:

  (1)语言要求: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工商管理类、传播学专业、广告学专业、设计学类中的动画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要求雅思成绩6.5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工业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设计学类的其他专业,要求雅思成绩6分。各专业均要求雅思单项成绩不低于5.5分。

  (2)在校成绩要求:专业基础课程分数均不低于80分。

  (3)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学生需提供申请专业相关的作品集或论文、方案、新闻稿;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和工商管理类学生在提交申请前需通过UAL提供的数学测试。

  不符合接收院校入学资格要求的学生转入校内相同专业继续学习。

  六、学费、学历及学位

  1.“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学生按我校学费标准交纳学费等费用,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学生赴外校或国外学习期间的学费按上级关于学生访学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双培计划”、“外培计划”的学生,完成各阶段学习且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七、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学籍。

  2.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3.我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8364或64288375

  监督电话:010-64288281

  招生网址:http://bkzs.bift.edu.cn/

  咨询邮箱:bf64288364@sina.com

  郑重声明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利益,维护我校的声誉,打击招生诈骗活动,我校特向社会郑重声明:

  1.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从事与招生相关的一切活动;

  2.我校没有与任何单位进行联合招生;

  3.我校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举办和参加与专业考试有关的各类辅导班、补习班、培训班等;

  4.招生录取工作均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进行。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警惕诈骗活动,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招生诈骗行为,要及时举报,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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