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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族学院2015年四川省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5-06-23

四川民族学院

文化书籍
51美术报考指南  美术志愿填报  

  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从严治校,依法治招”的有关规定,保障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四川旅游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 TOURISM UNIVERSITY, 学校国标代码:11552。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 本科、专科。

  学 制: 普通本科四年、普通专科三年、对口高职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四川旅游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邮政编码:610100。

  第三条 学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与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现设有烹饪系、食品科学系、酒店管理系、旅游系、工商系、外语系、信息技术系、艺术系、乡村建设与规划系、社会科学系、运动与休闲学院、城市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教学系(院)、部。开设了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与检测、酒店管理、环境设计、休闲体育、旅游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旅游英语等本、专科专业。坚持工学、管理学、人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2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全程对招生工作进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同时,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毕业生就业情况等为主要依据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后,由招生处上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并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也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四川旅游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数量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烹饪和食品类专业要求考生的裸眼视力或戴上眼镜的矫正视力达到4.8以上。

  第十一条 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学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考生的德、智、体、美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体育与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的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控制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考生的德、智、体、美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1、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①体育本科专业按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②体育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① 艺术本科专业按专业、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② 艺术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英语类相关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录取与入学:

  1、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我校招生处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凡在我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时间20天后,未前来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教〔2007〕190号)等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校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 奖(助)、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八条 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学校建立了各种激励机制;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已形成以助学贷款为基本渠道,以奖、助学金为激励和帮助方式,以勤工助学为重要手段,以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等资助体系。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人均3000元/生·年。

  (4)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200-2400元/生·年(占总人数的31%)。

  (5)企业奖学金和助学金1000-2000元/生·年。

  2、助学措施

  (1)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2)勤工助学。

  第八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十九条 咨询电话:028-84825999、84825070、84825111、 13308189237、13308189238

  第二十条 学校网址:http://www.shic.edu.cn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可访问我校招生信息网的新生录取查询系统或通过当地招办所公布的相关媒体查询。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反映情况和投诉。

  投诉电话:028-84825015 邮箱:jfx5123@163.com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四川旅游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招收人数 招生对象 办学地点 学费(元/年·生)
环境设计 本科 四年 120 美术类考生 校本部 7200
装潢艺术设计 专科 三年 30 美术类考生 校本部 7200

  近三年录取分数线

美术类 录取
方式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文科 理科 文科 理科 文科 理科
最高 最低 最高 最低 最高 最低 最高 最低 最高 最低 最高 最低
本科 综合分 673 617 673 617 671 582 671 582        
专科 专业分 254 237 254 237 247 218 247 218 242 188 242 188

  艺术系及专业简介

  咨询电话:028-65989273、18180971522、 13668241087

  QQ群号:222543715

  网址:http://www.sctu.edu.cn/ysx/index.asp

  艺术系成立于2002年,现有环境设计本科专业、装潢艺术设计(广告与包装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方向)、人物形象设计、装饰艺术设计4个专科专业。在校学生600余人,来自全省130余所中学。

  艺术系以“自由、独立、诚信、创新”为教育理念,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行科研和工程项目进课堂、设计名师进校园、学术导师一对一指导等制度,教学中注重增强学生自信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动手能力和积累具体工作经验,形成了“教师快乐地教,学生快乐地学”、“以展促教、以展促学”、“一对一教学”等优良教学传统,以及实验教学与艺术设计教育全面融合的办学特色。

  艺术系着力培养具有健全人格、较高综合素质、了解现代艺术设计及时尚设计潮流、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功底、较强动手能力和一定经营管理及创新能力的艺术设计应用型(尤其是旅游建筑室内设计、旅游景观设计、旅游企业网页设计、四川土特产包装设计)人才。

  艺术系拥有一支毕业于国内外著名高校、学高艺精、教学与行业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2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8人,讲师8人。教师在执教的同时还兼任大中型设计公司的设计总监等职务,承担各类设计施工项目,其丰厚的学术素养、丰富的教学与行业实践工作经验,为优秀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质量保证。

  艺术系拥有在四川省内高校领先的艺术设计实验教学中心,中心建筑面积3500平米,包括美术馆、雕塑与陶艺工作室、摄影工作室、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作室、三D打印工作室、木工模型制作工作室、丝网印刷工作室、图文设计与制作工作室、动漫设计工作室、视听效果演示实验室,能够满足各专业学生专业学习中实验、实践和创新设计的需要。

  艺术系现为四川省旅游协会认定的“四川省旅游艺术科研教学基地”;成都市广告协会认定的“高校广告人才培养基地”;四川省旅游协会和四川省文化品牌发展促进会认定的“四川特色文化旅游品牌院校”。艺术系依托学院与多个企业建立的广泛校企合作关系,能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平台。

  环境设计(本科)

  主要课程:设计艺术概论、世界现代设计史、设计表达、人机工程学、环境艺术设计概论、室内空间设计原理、材料与构造、工程识图与制图(CAD软件)、三维软件应用、体验与尺度(酒店客房设计)、主题与风格(餐饮环境设计)、光线与色彩(展示设计)、灯光与饰品(主题餐厅装饰设计)、主题与格调(主题酒店装饰设计)、图案与质感(软织品设计)、休憩与娱乐(居住区庭院设计)景观小品设计、概预算与工程管理等。

  就业指向:毕业后,在高校从事环境设计及相关专业的教学或研究工作,在环境艺术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等工作,同时可报考环境设计及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装潢艺术设计(专科,广告与包装设计方向)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图形创意、版式设计、字体与标志设计、VI设计、包装工艺与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印刷基础、招贴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广告设计与创意、广告策划与文案、商业摄影等。

  就业指向:毕业后,在各类装潢包装设计企业、大型广告策划设计公司,专业广告设计工作室,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企划部门,各类平面媒体、视觉媒体等,从事平面视觉传播创意策划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宣传策划等工作。

  电脑艺术设计(专科,新媒体艺术方向)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设计理论基础、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图形创意、商业插画设计、漫画设计、创意网页设计、二维动画制作、摄影基础等。

 

  就业指向:毕业后可在网络游戏公司、动画制作机构、广告公司、影视制作公司、展示策划公司从事数字媒体方面的设计制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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