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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2016考研招生简章

2015-09-24

文化书籍
51美术报考指南  美术志愿填报  

   一、培养目标

  吉林艺术学院招收攻读艺术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其宗旨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创作、教学等艺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艺术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攻读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并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长春市报考点以及我校在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的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我校只接收英语语种考生。

  (3)以同等学力身份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中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请选择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见长春市招生办网上公告或我校研招网网上公告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到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交费和照相。(具体地点在网上公告中公布)。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考试均在长春市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

  3、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2门,由我校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与影视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第二门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美术学(非理论方向)、美术第二门科目考试时间为7小时,其余各专业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5、考试地点: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必须在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确认时由我校在网上通知。

  6、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打印准考证后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准考证、我校网站通知)到我校研究生处确认盖章,同时需交纳初试专业基础课考试费。

  7、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8、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网站公布。

  9、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和录取

  1、体检:考生在复试前到长春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2、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习年限

  我校培养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考生须知

  1、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分为两类: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2016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0人、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18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数为准。

  2、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相同,分别录取,请考生在报名时分清专业类别。

  3、音乐美学研究、西方音乐文化研究、二十世纪中国音乐发展研究、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研究、音乐社会学研究、戏剧影视理论研究、比较戏剧学、东北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东北地域文化艺术研究、东北满族文化艺术研究、西方戏剧文化学、艺术美学、艺术批评、影视编导、影视批评、电影剧作理论研究等理论研究方向接受文科考生报考,其它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4、我校学费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我校学费标准较高,考生应根据个人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5、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奖励机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五)毕业生评优政策。奖励办法另见《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实施细则》。

  6、我校根据教育部进入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考生如不同意调剂到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于网上报名时在“备用信息”一栏中填写“不同意调剂到艺术硕士”,学院将参考考生志愿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7、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9、我校招生考试所有信息(准考证确认盖章时间、地点、复试参考书目、复试名单等),将在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我校网址:www.jlart.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125.223.233.131/jlartyjs/

  研究生处电话/传真:0431-85618202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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