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5年美术类本科专业继续面向广东、广西、海南、辽宁、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河南、重庆、四川、贵州、宁夏、青海、浙江、新疆、黑龙江、吉林、山东招生,招生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环境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课考试,承认以上招生省份美术统考成绩。
录取规则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动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40%+“文化考试成绩”×60%。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30%+“文化考试成绩”×70%。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仍相同,按考生语文科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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