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河南省、江苏省、山东省招生,具体考试科目与内容如下:
初试:
1.面试:形象、气质、声音条件,无色盲色弱,测量身高。(考生不带妆,评定合格或不合格)
2.表演特长:小品、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伴奏(仅允许录放形式或自伴自唱)考生自备,可以无道具、无伴奏表演,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50分)
3. 朗诵:现场抽题,准备时间5分钟。(100分)
复试:(初试结束当天20:00以后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zsb.nenu.edu.cn发布复试名单及考试安排)
1.播音:现场抽题,准备时间5分钟。(50分)
2.主持:现场抽题,构思时间5分钟,模拟主持栏目,可带淡妆。(50分)
3.新闻述评:现场抽题,构思5分钟,根据所给新闻素材阐述相应观点,回答评委提问。(100分)
点击查看: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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