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校园坐落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缙云山下、风景秀丽的嘉陵江畔,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学校占地面积8000余亩,校舍160余万平方米。依山傍水,绿荫掩映,鸟语花香,环境优美,绿地率达80%,是治学读书之圣地。为做好2016年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省份
招生专业 |
生源省 |
|
须参加校考生源省 |
根据省统考成绩录取生源省 |
|
音乐学(免费师范生) |
贵州、陕西、河南、山西、四川、 |
云南、广西、天津、浙江、安徽、宁夏、内蒙古、青海、甘肃、辽宁、黑龙江 |
音乐学(非免费师范生)、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 |
贵州、陕西、河南、山西、四川、 |
|
舞蹈学 |
贵州、陕西、河南、山西、四川、 |
|
二、专业及学院简介
1.音乐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通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中高等学校高质量音乐师资的要求,输送高素质、高水平的音乐表演和教育高级人才。
2.舞蹈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开展以集舞蹈编导、表演、教育三专业于一体的具有多层次、综合性的艺术教育,培养能在各专业和业余表演团体、学校、科研单位从事舞蹈编导、表演和教学工作的复合型现代舞蹈艺术高级专门人才。
学院简介:音乐学院前身为1940年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专修科,是我国师范院校中最早设置音乐本科专业的院系之一,也是高师院校最早设立音乐学硕士点的院校之一(1985年获得音乐学硕士点,现为国家一级学科硕士点)。现拥有重庆青年交响乐团、交响管乐团、民族音乐合唱团、民乐团和舞蹈团等五个艺术实践平台。目前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800余人,博士、硕士生共150余人。学院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高校爱国主义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音乐表演“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与舞蹈学“重庆市重点(一级)学科”。学院还招收音乐心理学、中国古代音乐(教育)史、宗教音乐理论研究、民族音乐教学与研究4个方向博士生和音乐审美心理、中国传统音乐、音乐史与文献、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理论与教学、音乐表演理论与实践6个方向硕士生。学院现有教职工83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25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1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4(在读2人)人,聘有梁宁等16位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
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
省份 |
招生计划 |
|
免费师范生 |
非免费师范生 |
||
音乐学(免费师范生、非免费师范生) |
重庆 |
25 |
6 |
四川 |
20 |
5 |
|
贵州 |
4 |
2 |
|
湖南 |
2 |
2 |
|
广东 |
2 |
5 |
|
河南 |
4 |
2 |
|
山东 |
6 |
4 |
|
山西 |
3 |
3 |
|
陕西 |
3 |
1 |
专业 |
省份 |
招生计划 |
|
免费师范生 |
非免费师范生 |
||
音乐学(免费师范生、非免费师范生) |
云南 |
3 |
|
内蒙古 |
3 |
|
|
辽宁 |
2 |
|
|
黑龙江 |
3 |
|
|
浙江 |
1 |
|
|
安徽 |
2 |
|
|
天津 |
1 |
|
|
广西 |
2 |
|
|
甘肃 |
2 |
|
|
青海 |
1 |
|
|
宁夏 |
1 |
|
|
合计 |
90 |
30 |
|
音乐表演 |
省份 |
招生计划 |
|
重庆 |
10 |
||
四川 |
5 |
||
贵州 |
2 |
||
湖南 |
5 |
||
广东 |
7 |
||
河南 |
8 |
||
山东 |
9 |
||
山西 |
9 |
||
陕西 |
5 |
||
合计 |
60 |
||
舞蹈学 |
重庆 |
8 |
|
四川 |
6 |
||
贵州 |
1 |
||
湖南 |
3 |
||
广东 |
2 |
||
河南 |
3 |
||
山东 |
3 |
||
山西 |
3 |
||
陕西 |
1 |
||
合计 |
30 |
||
备注:1.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实际确定。2.最终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
四、录取原则
招生专业 |
录取原则 |
音乐学(免费师范生、非免费师范生) |
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得分: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50%=综合得分,以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音乐演唱、通俗音乐演奏方向) |
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
舞蹈学 |
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女生身高1.63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
特别说明 |
1.在组织有专业校考的省(市、自治区),专业成绩以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在未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自治区),专业成绩以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 |
五、校考地点及时间
生源省 |
报名方式 |
报名时间 |
现场确认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 |
考试地点 |
山东 |
考点网报 |
1.18-29 |
2.14-2.15 |
2.16—17 |
音乐类 |
山东济南考试中心 |
湖南 |
考点网报 |
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2.16—17 |
2.18—19 |
音乐类 |
湖南师范大学 |
陕西 |
考点网报 |
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1.18—19 |
1.20 |
音乐类 |
|
山西 |
考点网报 |
以山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2.19—20 |
2.21—22 |
音乐类 |
|
四川 |
学校网报 |
1.1-1.20 |
1.21—22 |
1.23—25 |
音乐类 |
四川音乐学院 |
重庆 |
学校网报 |
2.1-3.4 |
3.5—6 |
3.5—6 |
舞蹈学 |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
河南 |
考点网报 |
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1.21—22 |
1.23—24 |
音乐类 |
郑州市24中学(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
贵州 |
考点网报 |
以贵州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1.7—8 |
1.9—10 |
音乐类 |
贵州师范大学 |
广东 |
考点网报 |
2.1-12 |
2.20-21 |
2.22—23 |
音乐类 |
六、校考内容及分值
招生专业 |
考试内容及分值 |
|||||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分值 |
总分 |
考试时间 |
||
音乐学(免费师范生、非免费师范) |
面试 |
形象、身高、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以考场 |
|
声乐 |
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
作主科140 |
||||
钢琴(器乐) |
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
作主科140 |
||||
视唱 |
线谱、简谱各一条 |
20 |
||||
练耳 |
|
30 |
||||
乐理 |
|
10 |
||||
音乐表演 |
声乐 |
面试 |
形象、身高、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
主科 |
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
260 |
||||
视唱 |
线谱、简谱各一条 |
20 |
||||
钢琴、器乐 |
面试 |
形象、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
主科 |
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60 |
||||
视奏 |
|
20 |
||||
通俗演唱 |
面试 |
形象、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
主科 |
准备3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1首,自备CD伴奏带) |
260 |
||||
视唱 |
线谱、简谱各一条 |
20 |
||||
通俗演奏 |
面试 |
形象、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
主科 |
演奏乐曲1首(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60 |
||||
视奏 |
|
20 |
||||
舞蹈学 |
面试 |
形象、身高、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
基本功 |
软开度、协调感、弹跳能力测试 |
100 |
||||
组合或剧目表演 |
|
180 |
七、考试方法
(1)报音乐学专业有舞蹈、器乐演奏(乐器自备)、理论作曲能力者,亦可申请加试(器乐已经作为考试科目的除外),考试成绩按以下规则折合后加入总分。
器乐及理论作曲 |
考试成绩 |
60-64 |
65-69 |
70-74 |
75-79 |
80-84 |
85-89 |
90以上 |
折合分数 |
1 |
2 |
3 |
4 |
6 |
8 |
10 |
|
舞蹈 |
考试成绩 |
70-74 |
75-79 |
80-84 |
85-89 |
90以上 |
|
|
折合分数 |
1 |
2 |
3 |
4 |
5 |
|
|
(2)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要求:
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包括一个升降号以内,含临时变音和常见节拍、节奏型与各类音程的单声部曲调。
视奏:主要考查考生的即时读谱反应能力和演奏能力,包括各类初、中级程度的器乐作品片段。
练耳: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音响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和辨别能力。主要包括音组、常见音程、和弦、节奏节拍、旋律的听辨。
乐理:重点考查考生的音乐基础知识和音乐基本常识。参考书目:普通高中音乐教材。
(3)评分方式
我校设置的所有校考考点,音乐类各专业的声乐、钢琴、器乐科目和舞蹈学专业的基本功、组合或剧目科目实行录像评分的方式。其它科目实行现场评分。
八、校考报名条件
1.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身体健康,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凡组织有校考相关艺术类专业(类)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的省(市、自治区)考生,均须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专业(类)合格,方能报名参加我校校考。
4.在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合格线尚未公布情况下选择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校考成绩须省级统考或联考合格后方能有效,否则视为无效。
5.重庆市报考我校音乐类各专业的考生除须参加重庆市音乐类专业统考外,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校考面试科目,以统考成绩加校考面试成绩的综合分作为录取依据。舞蹈专业考生参加重庆统考合格后,须再参加我校校考,按校考成绩录取。
九、校考报名办法
1.报考音乐、舞蹈类专业的四川考生以及报考舞蹈学专业的重庆考生,须在“西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报名(现场缴费)。
2.收费标准:执行重庆市物价局审定标准。
十、学费标准
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免费师范生专业执行国家免费师范生政策。
十一、招生考试领导与监督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3-68252504。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邮政编码:400715
音乐学院联系电话:023-68367034 联系人:印老师
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23-68252513 联系人:刘老师
温馨提醒:请于工作时间来电
十三、成绩公布
学校校将于2016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陆续在西南大学招生网(bknzsw.swu.edu.cn)上公布成绩,请考生咨询查询。
十四、本简章由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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