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以纺织服装为特色的高等学校。其前身为1912年创办的北京高等工业专门学校机织科,其后历经国立北平大学工学院纺织系、西北联合大学纺织系、西北工学院纺织系等发展阶段。1978年成立西北纺织工学院,隶属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工程大学。学校历经100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理、文、管、经、法、教、艺术等多科性特色鲜明的高校。学校现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首批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获批高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培养出了各类高级专门技术人才13万余名,为地方、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金花、临潼两个校区,占地108万平方米。设有纺织与材料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理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艺术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澳国际学院)和体育部、思政部等13个教学单位。现有实验室5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级和省部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4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公共服务平台1个。各类在校学生22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8000余人,研究生近2000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2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7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专业5个。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联合培养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11个)。陕西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3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1个。省级教学团队19个,省级精品课程及资源共享课程30门,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2个。学校办有面向全国发行的国内期刊《纺织高校基础科学学报》和《西安工程大学学报》。
学校现有教师10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及分委员会委员7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400余人;二、三级教授33人,正副教授500余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教师、师德标兵8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5人,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专家9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3人,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1人,陕西省“三五人才”4人,陕西省“百人计划”入选特聘专家7人,陕西法律“双千计划”1人,陕西省教学名师10人,陕西省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高校优秀青年教师、青年科技标兵、青年科技新星、高校“巾帼建功”标兵、陕西青年五四奖章等近20人。
“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47项;出版教材470余部,获得省、部级奖励教材30部,承担省、部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46项;承担国家攻关项目、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创新项目75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85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获得省部科学技术奖102项,学术论文被SCI、EI、ISTP收录2200余篇。
学校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了广泛合作。近年来,选送赴国外交流或参加双学位联合培养学生近500名;教师出国进修、交流300多人次,邀请国(境)外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访问900多人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项,承担国际科研合作项目30余项。主办或承办“中国国际毛纺织会议”等大型国际学术会议20余次。
学校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秉承“实业报国,负重奋进”的办学传统,践行“厚德弘毅、博学笃行”的校训,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良好校风。近年来,先后获得陕西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委”、“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连续十多年获“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学生参加科技文化活动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700余项。
当前,学校正在按照“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的目标,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1985年,学校率先在国内成立了服装设计专业,建立了全国第一个服装专业硕士点,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带动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动画、摄影、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艺术类专业的发展,办学历史已有20多年,形成了浓厚的艺术教育氛围,是学校的优势和特色之一,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力。
学校艺术类专业办学成果丰硕,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现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服装与服饰设计与服装文化两个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服装流行与设计》与《针织服装专题设计》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服装综合实践实验教学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工程大学-丽晶维珍妮校外服装工程实践教育基地为“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重视艺术教育,以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为目标,不断加大投入,创建一流的教学实验环境,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在长期的办学中,学校积极探索和实践艺术教育与工程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努力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科学素养及创新意识。 一批艺术类学生,在国内外各类比赛中频频获奖,主要奖项如下:
序号 | 专业年级 | 姓名 | 获奖年份 | 参赛名称及获奖名次 |
---|---|---|---|---|
1
|
1986级服装设计 |
张达
|
1997
|
意大利“Mittle moda”国际服装大赛高级女装奖 |
2
|
2001级表演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殷子 |
2002
|
“世界旅游小姐”亚军和“年度皇后”称号 |
3
|
2000级服装艺术设计 |
闫妍
|
2003
|
2003年东方明珠世界华裔小姐大赛冠军和“最具魅力奖”称号 |
4
|
2004级服装艺术设计 |
田红波
|
2007
|
“中华杯”国际服装设计大赛总决赛金奖 |
5
|
2004级表演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林菀
|
2007
|
第八届CCTV模特电视大赛季军和“最佳身材奖”称号 |
6
|
2006级表演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岳欣
|
2007
|
世界最佳模特大赛国际总决赛获“最佳亚洲小姐”称号 |
7
|
2005级装潢艺术设计 |
贾鸽
|
2007
|
“和谐中国”中国公益设计大赛一等奖 |
8
|
2004级服装艺术设计 | 孙培 李玉杰 | 2008 | 第三届中国经编服装设计大赛—休闲·运动装金奖 |
9
|
2008级表演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辰瑜 | 2008 | 2008地球小姐世界绿色环保大赛中国总决赛亚军 |
10
|
2005级纺织艺术设计 |
王凤凤
|
2008
|
“愉悦杯”第三届中国家纺时尚产品设计大奖赛原创设计组金奖、艺术创意组银奖 |
11
|
2005级环境艺术设计 | 邵学祖 张桂燕 | 2008 | 2008年海峡两岸四地室内设计大赛住宅建筑方案类银奖 |
12
|
2006级美术学 | 郑凌云 | 2008 | 2008年“中华杯”书画摄影大赛金奖 |
13
|
2008级播音与主持艺术 | 邱雯 | 2008 | 2008中国侨乡丽人风采大赛全国总决赛亚军 |
14
|
2006级服装艺术设计 | 郭玉波 史俊 | 2009 | 黛安芬触动创意设计大赛中国区决赛亚军 |
15
|
2008级表演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邸园 |
2009
|
第十届CCTV模特电视大赛全国总决赛十佳西北赛区亚军 |
16
|
2009级表演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高淑园 | 2009 | 国际旅游小姐亚军 |
17
|
2007级播音与主持艺术 | 贺一纯 | 2009 | “加油!东方天使”全国第六强和最佳潜质奖 |
18
|
2008级服装艺术设计 |
张晔
|
2010 | 2010“中华杯”国际书画摄影大展赛金奖 |
19
|
2007级广告学 | 刘伟 李巍龙 | 2010 | 第十九届金犊奖-电视广告类作品第一名 |
20
|
2009级播音与主持艺术 | 柴林生 | 2010 | 第十二届齐越朗诵艺术节暨大学生朗诵大赛全国总决赛第十二名,西北五省第一名 |
21
|
2008级服装艺术设计 | 李兴华 | 2011 | "黄金身段"首届中国时尚内衣设计大赛亚军 |
22
|
2008级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辰瑜
|
2011
|
第51届国际小姐中国区总决赛最佳T台奖和十佳称号 |
23
|
2009级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李雪 | 2011 | 2011第十届中国职业模特大赛冠军 |
24
|
2008级广告艺术设计 | 姚若琳 | 2011 | 第六届中国国际经编大赛经编礼品设计大赛金奖 |
25
|
2010级广播电视编导 | 张晨 |
2011
|
第六届“科讯杯”国际大学生影视作品大赛中荣获杜比实验室最佳5.1环绕声音效奖 |
2008级播音与主持艺术 | 蒋琳 | |||
26
|
2008级播音与主持艺术 | 邱雯 | 2011 | 2011中国扬州美女大赛亚军 |
27
|
2009级研究生 | 孙宇迪 | 2011 | 2011“欧迪芬杯”中国内衣设计大赛银奖和创意配饰奖 |
28
|
2011级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李莹 |
2012
|
2012年国际旅游小姐陕西赛区冠军,中国赛区季军 |
2012
|
2012年环球国际小姐亚军 | |||
29
|
2010级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白云洁 | 2012 | 2012年模特线路全国高校服表专业学生邀请赛全国冠军 |
30
|
2011级播音与主持艺术 | 陈萍 | 2012 | 全国校园风采艺术节青年A组播音主持专业金奖 |
31
|
2009级摄影 | 庞雯静 | 2012 | 2011中国包装创意设计大赛二等奖 |
32
|
2009级工业设计 | 房怡 | 2012 | 全国大学生艺术设计大赛 “南京青奥会专题设计大赛”火炬组三等奖两项,优秀奖一项 |
33
|
2012级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胡越 | 2013 | 2013国际旅游小姐中国总决赛十佳 |
34 | 2010级针织服装艺术设计 | 潘高云 | 2014 | 第三届“石狮杯”全国高校毕业生服装设计大赛国家级金奖 |
35 | 2012级美术学 | 康文 | 2014 | 第七届全国美育成果展一等奖 |
36 | 2011级装潢艺术设计 | 戴隆隆 | 2014 | 2014中国包装创意设计大赛一等奖 |
2011级产品造型设计 | 蒋志昂 | |||
2011级装潢艺术设计 | 武硕 | |||
37 | 2012级环艺 | 林晓峰 | 2014 | 2014“九牧王杯”第19届中国时装设计新人奖 |
38 | 09级内衣班 | 李俊 | 2015 | 2015“魅力东方”第三届中国国际内衣创意设计大赛二等奖 |
39 | 2015级表演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王弘宇 | 2015 | 2015第二十一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男模组冠军 |
40 | 2012级服艺专业 | 戴盼 | 2015 | 2015世界礼仪服饰设计邀请赛暨中华杯礼服设计大赛金奖 |
41 | 2015级表演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王雪 | 2015 | 第二届丝绸之路形象大使选拔大赛亚军 |
42 | 2012级动画 | 杨典晶 | 2015 | 首届万峰林国际微电影盛典一等奖 |
招生地区
(1)设计学类专业:2016年在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江苏、浙江、福建、甘肃等8个省份使用校考成绩为依据录取,其他拟招生省份以统(联)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2016年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拟招生省份以统(联)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2016年面向全国招生。
专业名称 |
层次
|
计划
|
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
本科
|
1060
|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本科
|
60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100
|
广播电视编导 |
本科
|
80
|
合计
|
1300
|
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以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为2015年新申报专业。
报考条件:
1.符合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规定,方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3.2016年设计学类专业只在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江苏、浙江、福建、甘肃等8个省份进行专业课考试,其他拟招生省份以统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
4.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拟招生省份的统(联)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不再组织专业课考试。
5.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男女兼招,男生身高在1.8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8米以上。
考试时间及地点
1.设计学类专业:
我校2016年在潍坊、晋中、郑州、兰州、杭州、福州、南京、石家庄等8城市设置报名考试点。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考点编号
|
考点名称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点单位 | 详细地址 |
1
|
潍坊 | 1月18日-2月17日(网上报名) | 2月21日 |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考试地点见艺术类专业课准考证 |
2
|
晋中 | 1月19日-20日 | 1月22日 | 太原师范学院 | 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新校区大学街319号 |
3
|
郑州 | 1月21日-22日 | 1月23日 | 郑州市106中学 |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4
|
兰州 | 1月20日-21日 | 1月23日 | 兰州文理学院 | 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400号 |
5
|
杭州 | 1月20日-21日 | 1月23日 | 浙江理工大学 | 杭州市下沙高教区2号大街928号 |
6
|
福州 | 1月20日-21日 | 1月23日 | 福建师范大学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仓山校区 |
7
|
南京 | 2月1日-16日(网上报名) | 2月20日 | 南京晓庄学院 | 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 |
8
|
石家庄 | 2月27日-28日 | 3月1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工路18号 |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我校2016年在潍坊、晋中、郑州、兰州、哈尔滨、西安等6个城市设置报名考试点。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考点编号 | 考点名称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点单位 | 详细地址 | |
1 | 潍坊 | 1月18日-2月17日(网上报名) | 2月21日 |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考试地点见艺术类专业课准考证 | |
2 | 晋中 | 1月18日-19日(网上报名) | 1月21日 | 山西传媒学院 | 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新校区文化街125号 | |
3 | 郑州 | 1月21日-22日 | 1月23日 | 郑州市106中学 |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
4 | 兰州 | 1月20日-21日 | 1月23日 | 兰州文理学院 | 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400号 | |
5 | 哈尔滨 | 1月19-日-20日(网上报名) | 1月24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十九路1号 | |
6 | 西安 | 2月26日-27日 | 2月28日 | 西安工程大学 | 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19号 |
注:
(1)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规定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2)设计学类专业课考试各考点只接收考点所在省的考生报名考试,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报名考试。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课考试,重复考试者成绩无效。
(4)各考点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报名手续
1.考生在我校指定考点领取招生简章。
2.我校专业课考试不采集专业志愿信息,以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录取。
3.考生需提供2016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及统考专业合格证(未组织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除外)。
4.报考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的考生须提供着泳装的彩色照片四张(包括前全身、侧全身、前上半身、脸部特写各一张)。
考试
1.考试内容:
(1)设计学类专业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
a.形体测试:测量身高、体重、三围等尺寸(请自备泳装)和目测;
b.模特表演技巧考核:自备服装走台表演;
c.身体协调性测试(舞蹈、健美操任选一,音乐磁带、光碟、道具自备);
d.口试。
2.其它事宜: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我校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水粉颜料、道具等,考生食宿自理。
3.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2016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xpu.edu.cn)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和各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从我校招生网下载打印,不再单独发放专业课校考合格证,同时将合格考生信息上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美术专业考试测试目标
1.素描:
(1)考察学生的绘画构图能力,要求画面构图布局合理,比例关系适度。
(2)考察学生的基本造型能力,要求形象塑造准确,画面层次表现丰富。
(3)考察学生素描技法的熟练程度。
2.色彩:
(1)考察学生的绘画构图能力和造型能力,要求画面构图布局合理,器物造型准确,比例关系适度。
(2)考察学生绘画色彩知识掌握程度,要求画面色调准确、丰富,富有表现力,色彩关系合理。
(3)考察学生对色彩绘画工具的掌握程度,要求调色熟练,作画用笔果断、流畅、表现力强
录取原则
(一)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联)考专业课成绩合格(使用校考的专业和省份必须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来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
(1)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省份:[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省份: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校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二)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30号)文件精神,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陕教资[2006]53号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均为9000元/年;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为11000元/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其他事项
1.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和20余项专项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及精进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同时学校采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诸多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详情见我校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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