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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16年省外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6-01-15

贵州师范大学

文化书籍
51美术报考指南  美术志愿填报  

  一、学校概况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3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

  二、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学制

学费(元/年∙生)

安徽

海南

湖南

山西

江苏

河北

山东

黑龙江

科类

备注

音乐学

本科

4年

9000

2

 

19

7

7

 

13

6

艺术文

 

音乐表演

本科

4年

9000

 

 

4

2

2

 

3

2

艺术文

声乐方向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舞蹈学

本科

4年

9000

3

2

9

4

6

5

5

4

艺术文

 

合计

5

2

32

13

15

5

21

12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符合各省(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的报考条件。

  四、报考办法

  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艺术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我校公布的考试时间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3、交纳专业报名考试费标准按贵州省相关部门的文件执行。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考点安排

省份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16年1月18-19日(网上报名)

2016年1月23日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6年1月28-29日(现场报名)

2016年1月30-31日

江苏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6年1月21-25日(网上报名)

2016年1月29-30日

山东

见潍坊市招办安排

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报时间网上报名

2016年2月18日

山西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6年2月19-20日(现场报名)

2016年2月21-22日

海南

认海南省联考成绩

安徽

认安徽省联考成绩

河北

认河北省联考成绩

  六、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音乐表演考试内容:

  1、音乐学:

  专长科目:分声乐、键盘(钢琴、手风琴)、管弦乐、民乐四门,考生只选其中一门考试。

  要求: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键盘: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

  管弦乐、民乐:自选乐曲1首

  视唱练耳(必考):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及视唱(口试)

  2、音乐表演:

  共分声乐、键盘(钢琴、手风琴)、管弦乐、民乐4个方向,考生只能选其中1个方向考试。

  要求:声乐方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

  键盘方向: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

  管弦乐、民乐方向:自选乐曲2首

  视唱练耳(必考):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及视唱(口试)

  3、专业总分300分,其中专长科目240分,视唱练耳60分。

  (二)舞蹈学考试内容:

  1、专业总分300分;

  2、基本功测试(柔韧性、旋转能力、弹跳能力、技巧展示);

  3、艺术素质测试(A、模仿B、即兴表演);

  4、舞蹈表现力展示(舞蹈组合、剧目片段,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合格线(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将由各省(区)招生考试院和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jc.gznu.cn/bkzs/index.aspx)进行公布。

  七、志愿填报及录取

  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我校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

  八、其它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851-86702115(音乐学院) 、0851-86701855(学校招生办)

  举报电话:0851-8322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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